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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22928Q/2018-1207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8-12-03
标  题: 张政发〔2018〕21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18〕210号 发布日期: 2018-12-07 11:07:00
 
 
张政发〔2018〕21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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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8〕21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张家川县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11月29日县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张家川县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理念,坚持重点工程造林、社会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相结合,全面推进荒山荒地、城镇乡村、交通干道、农田路渠、旅游景区、河湖库区、工矿园区、校园、陵园墓地等区域绿化,不断拓展生态空间,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和国土绿化率,为加快建设美丽张家川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路草综合治理,通盘谋划,合理布局,城乡一体,协调推进。在扩大绿化面积、增加资源总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充分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元化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按照浅山干旱区、林区林缘区、高寒阴湿区、城镇乡村、绿色通道区等不同区域生态类型及功能要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花草结合、封造并举,改进造林方式,优化林种、树种、草种结构,不断提升国土绿化质量。
 
  3.坚持政策引导,创新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财政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抓住国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利时机,用足用活现有造林绿化政策,多渠道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破除瓶颈制约,激发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的活力和动力。
 
  4.坚持精准绿化,精细管理。按照国土绿化目标、任务、地块、方式、内容、管护“六个精准”要求,明确建设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绿化信息数据库,提高国土绿化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水平。
 
  5.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主导,明确部门绿化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动员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造林绿化、全民共享绿色成果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通过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点线面相结合的国土绿化体系。城市绿化覆盖率稳中有增,绿化品质明显提升;乡村绿化率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部位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重要区域生态有效修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民生态意识显著增强;绿色富民产业不断壮大,助推贫困地方经济增长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到2020年,全县完成国土绿化16万亩(含特色经济林果3万亩、乌龙头2万亩),果园提质增效3万亩,牧草种植3万亩,实现以下各项核心指标:
 
  1、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7%,林木绿化率提高到50%以上。
 
  2、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县城7平方米)。
 
  3、乡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农村集中居住型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分散居住型村庄绿化率达到15%以上。
 
  4、公路、铁路等宜林路段绿化率达90%以上。
 
  5、河流、水库区、渠道等水系宜绿化区绿化率达85%以上。
 
  二、总体布局
 
  1、林区林缘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的国有林区及林缘区,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主,保护好现有资源,恢复林草植被,走休养生息的路子。对一些林区散居农户,进行生态移民,减少对天然林资源的依赖和破坏;对毁林开垦地和25度以上坡耕地有计划的全部退耕还林,营造以栎、桦、山杨、“三松”等树种为主的针阔混交生态林,发展以核桃、乌龙头等为主的生态经济兼用林和紫花苜蓿为主的牧草基地,恢复和扩大天然林范围,提高天然林建设的整体水平,发挥天然林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中的主导作用。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2万亩。
 
  2、高寒阴湿区。本区包括海拔1600米以上的东部地区。这一地区山大沟深、梁峁纵横、地广人稀、土地瘠薄、交通不便、经济条件较差,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地区,最大的潜力是土地资源优势,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主战场,也是畜牧业发展的适宜区。大力发展以刺槐、沙棘、桦树、油松、落叶松、云杉等为主的生态林和以紫花苜蓿、红豆草等为主的牧草基地,实行沿梁设带,陡坡退耕,建设生态防护骨干林草带。同时,对宜耕的缓坡地开展农田基建,建设高标准农田,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适宜地区建设核桃、乌龙头等生态经济兼用林基地,通过发展经济林果等产业,帮助这一地区群众致富奔小康。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2万亩。
 
  3、浅山干旱区。包括海拔1600米以下的中西部地区。这一地区的主要特点是气候干旱、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人多地少、交通便利、经济条件较好。建设林草结合、坡改梯、小流域综合治理、配套水利设施、发展高效林果业和设施农业是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塔柏、侧柏等树种为主,发展地边地埂林业,建立农田林网经济林草带,在适宜区域大力发展以苹果、大樱桃、花椒、核桃、仁用杏等名特新优果品,建立标准化现代果品产业基地。以小流域为单元,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山、水、林、田、路配套,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路子。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4万亩。
 
  4、水库水源涵养区。东峡、石峡水库水源涵养林区主要包括张棉乡庙川村、和平村、上蒋村、田湾村、张棉村、东峡村、周家村,刘堡镇罗湾村、芦科村、五星村,张家川镇峡口村,平安乡梨树村、大湾村等4乡镇13村,是张家川县生产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地。以东部马鹿林场、关山林场两个国有林场为依托,通过实施低产林改造、中幼林抚育、荒山造林、退耕还林、规范采石开矿等措施,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县城市水资源紧缺的局面。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3万亩。
 
  5、县区、城郊及重点乡镇区。这一区域主要包括县区南北两山、城区郊区及重点乡镇,按照“打造庄天二级公路绿色生态长廊38公里”和“四季常青、三季有花、两季有果、春花秋实、绿美结合”的建设思路,实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及乔灌草相搭配的多种绿化模式,改造提升、打造节点景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两山深度绿化与美化工作,建成各具特色的园林小区、绿化小区、休憩小区、旅游小区。让森林走进城区,让居民享受自然,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条件,打造最佳宜居宜业宜游县区。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3万亩。
 
  6、铁路公路等绿色通道区。主要包括公路、铁路两旁及周边宜林区,河流两岸,水库周围,主要渠道两侧,以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为主,通道两侧栽植柳树、塔柏以及其它适宜珍贵园林绿化树种,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营造护路、护岸、护渠林网片带,建成生态线、风景线、绿化线。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2万亩。
 
  三、主要任务
 
  (一)城区绿化。制定城区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立城区绿线管理制度,城区新建或改造预留公共绿地、生产绿地、街路绿化带、河道绿化带、环城防护林带、城郊缓冲林带等建设用地。建成区要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实行乔、灌、草、花相搭配的多层次、多色彩绿化模式,不断增加城区绿量,填补绿化空缺。结合城区绿化和北山城市森林公园建设,改造、建设一批总量适宜、面积适中的公共绿地、小游园和风情园。加强机关单位、工厂企业、校园、住宅小区和居民庭院绿地建设,倡导拆墙透绿和立体绿化,见缝插绿,不留死角。高标准做好城区出入口、车站、广场等重要节点绿化。大力提升城区南北两山、城郊区面山绿化美化工作。用3-5年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县城投公司、县林业局、张家川镇。)
 
  (二)乡村绿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和森林特色村镇创建,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步伐。积极开展路旁、村旁、水旁、宅旁村镇“四旁”和周边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四荒”绿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规模经营的基础产业。引导、支持农村利用林果业资源开展农家乐、果园采摘、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发展乡村旅游业。结合易地扶贫搬迁,以迁出区整村或整组为单位实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生态修复,同时搞好迁入区的绿化美化。加快形成道路与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品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三产业的绿色美丽乡村。三年内,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标准,全县每个乡镇每年建成1-2个绿化美化示范村,每年完成农村道路绿化5-10公里。(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三)交通道路绿化。新建、改建、扩建的铁路、公路、省道沿线宜林段绿化,原则上每侧按3-5米宽林带进行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道沿线宜林段的绿化,原则上每侧按2-5米宽林带进行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的县乡道路沿线宜林段的绿化,原则上每侧按2-3米宽林带进行规划设计。对现有道路绿化树木开展抚育管理,查缺补漏,全面清除绿化盲区、 死角,提升整体景观效果。道路绿化以工程造林为主,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靠近线路地带以灌、草为主,远离线路地带以灌、乔为主,形成乔、灌、草立体复层的绿化带。铁路、高速公路和县乡道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工作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通过乔灌结合、花草搭配,内侧配置花灌木、外围密植高大乔木,提升隔离防护和景观效果,打造精品绿色通道。2019年,重点抓好孔韩公路和刘堡至关门公路的绿化美化,对庄天二级公路和龙山马河至恭门西关村绿化带实施抚育管理。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公路段、各乡镇。)
 
  (四)水系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水系绿化在我县后川河、清水河、樊河、汤浴河、通关河、葫芦河、千河等主要河流两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营造护岸林带,其它水系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水岸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石峡、东峡等全县主要库区周边山体营造水土保持林带,库区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发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等功能。农田林网建设以不影响农作物生长、有利于树种的生长为原则,对田间的机耕道、产业路、沟渠两侧以及可植树的地边地埂实行全面绿化,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农田防护林体系。(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综办、各乡镇。)
 
  (五)旅游风景区绿化。积极保护、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提高森林公园、自然风景区绿化美化水平,实现旅游区道路四季常绿、景区增绿;人文景区突出文化底蕴、历史背景,彰显绿化特色;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登记造册建档、围栏挂牌,落实管护措施。(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各乡镇。)
 
  (六)工矿园区及陵园墓地绿化。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强生产矿山作业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快推进停产关闭矿山、历史遗留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灾害区的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复绿率达到80%以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建设园林化陵园墓地,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15%。(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各乡镇。)
 
  (七)全民义务植树。严格落实国务院及甘肃省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律规章规定,扎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完成义务植树3-5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坚持领导和机关单位带头示范,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明确划定年度义务植树区域,分单位划片包干、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绿化,将绿化点位置、面积、宜栽树种、认种认养办法、捐资捐苗、购买服务办法等,通过媒体广泛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各界和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积极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和渠道,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资捐苗、认建认养等方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推行“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通过网上征集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人士和广大市民,参与捐资、捐苗植树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义务植树的认知度和参与造林绿化的幸福感,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引向深入。对已建成的义务植树区,各栽植单位要按照一包三年不变的原则,加强补植补造,巩固绿化成果。(责任单位:县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八)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持续抓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实施三北五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抚育和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突出综合治理和保护,扩展以“林带网”为骨架的生态防护网络体系,构建生态屏障。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按照“先退后调”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区15-25度坡耕地和海拔1600米以上、坡度大于25度的条锈病核心越夏区冬小麦坡耕地以及偏远山区特别是贫困地区耕作难度大的耕地、移民搬迁区腾退出的耕地、撂荒地、弃耕地,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规划建设一批生态防护型、速生丰产型、饲料型等不同类型的构树产业基地,推动构树产业发展。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通过改造利用、抚育修复等措施,挖掘林地资源潜力,精准提升森林多种功能,打造一批绿化、美化、彩化、香化的景观林、康养林及多彩森林带。全面落实林地、森林、物种、湿地四条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对重要水源涵养地、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生态功能区和国家级公益林,实行强制性保护,保障全县国土生态安全。三年内,完成三北五期防护林人工造林0.3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湿地保护0.1万亩,退耕还林新增2万亩、补植补造2.5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九)特色经济林果建设。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优势和特色林果种植优势,在国土绿化中深入推进林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以苹果、核桃、花椒、乌龙头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助推生态扶贫;大力开展以幼园早果早丰、挂果园优质高产、老果园复壮稳产为主的提质增效,积极推进果品现代园区建设,促进经济林果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依托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财政扶贫和省级财政林果产业项目,新发展以苹果、核桃、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果3万亩,栽植乌龙头2万亩,完成经济林果提质增效3万亩,全县特色经济林果总面积稳定在10万亩,建成以中东部刘堡、马鹿、闫家、恭门、张棉、平安、张家川、木河、川王、连五、胡川等11乡镇为重点的乌龙头产业园,种植乌龙头3万亩;以龙山镇马河村为基础,全力打造集果品生产、科技试验、乡村旅游、游园采摘、创新示范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建成高标准果园0.6万亩;形成西部苹果和花椒,中东部核桃、东部梨、城郊适宜区栽植大樱桃等杂果的布局,建设经济林果园,建成果园6.6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农发公司、县扶贫办、各乡镇。)
 
  (十)推进生态种草工程。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开展草原生态监测,深入推进基本草原禁牧承包,通过开展草原治理、人工补种牧草等工程措施,逐步提高草原植被覆盖度。到2020年,依托草原畜牧业转型项目,将全县可利用草原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全部实施禁牧承包到农户,新增人工种植紫花苜蓿3万亩。结合美丽乡村绿化、旅游、休闲,开展休闲农业种草。(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造林补贴、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及水土保持等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和重点地段绿化。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全方位、多渠道的国土绿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投入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国土绿化项目纳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范围,享受同等政策补助;对符合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认定条件的,按照保护等级享受相应的生态效益补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造林大户、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参与国土绿化。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林业机械纳入农机补贴;将村社“四旁”绿化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畴,享受相关补助政策。交通部门要落实公路、铁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经费,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经费要纳入工程预算。因采矿、埋设管道等被破坏的植被,由业主限期修复或者通过缴纳生态治理保证金,由专业部门组织实施绿化;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要落实造林绿化资金。县财政进一步统筹资金,逐步加大国土绿化财政投入力度。
 
  (二)强化金融税收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对山区综合开发、林果业资源开发等经营活动的信贷支持政策,对符合中央财政贴息规定的林果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果树经济林权属证抵押贷款,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押贷款纳入贷款贴息范围,积极推进果园收获保险、政策性森林保险,探索开展经济林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降低经营户的生产经营风险。依法依规减免林权流转税费,有效降低流转成本。把林木种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林木种苗培育和生产,并在林木种苗项目立项、资金投入、土地流转、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三)深化林业配套改革。积极开展家庭林场认定登记和工商注册工作,着力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大户和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其在国土绿化中的作用。结合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集体、农民个人所属的宜林荒山荒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签订流转合同,落实经营主体和经营权,限期进行绿化。按期完成年度绿化任务的,国土、林业部门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林权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经营主体完成绿化目标并经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和不破坏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依法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资源,进行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和林下经济等经营性开发。需要建设永久性设施的,依法按照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办理。农民等经营主体在耕地、村镇“四旁”等非林地栽植的林木和在承包荒山荒地等非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在承包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优先保障采伐限额。经营主体承包荒山荒地营造的公益林,允许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采伐。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拓展国土绿化筹资聚资渠道,出台承包荒山造林的经营主体在用电用水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资或以其他形式参与国土绿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以公民居住地户籍信息为基础,探索设立公民个人“森林账户”,记载公民参与国土绿化动态信息,作为个人在就业、贷款、入户、上学、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森林账户”积分可以继承、赠与、转让。成立绿化基金会,建立绿化基金,充分发挥绿化基金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创造性地开展资金募集和项目建设等工作,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投入林业建设。要积极推广“政府协调土地、公司承包造林、农民以流转土地和参与管护入股”的融资模式,认真选择、整理、包装项目,建立项目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
 
  (五)创新绿化体制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和公共服务相匹配的国土绿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承担国土绿化重点工程项目,实现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多轮驱动。鼓励企业、个人营造碳汇林,努力增加森林碳指标,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营造林”系统建设,探索建立营造林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机制和模式,提倡专业队伍造林管护,就近广泛吸纳并培训当地建档立卡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组建专业营造林管护队伍,开展跨区域大规模造林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林权收储试点,盘活林业资产。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国土绿化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国土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抓好分解落实,建立健全部门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要按照行业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要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组织实施、村组落实指标、林业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国土绿化任务。县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作用,创新社会造林参与模式,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和植绿护绿爱绿活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源管护,注重建设成效。坚持国土绿化与资源管护相协调,建立长效国土绿化管护机制,形成林木资源保护执法的常态化、规范化。按照“谁造谁管、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村组、个人,管护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地段,并签订管护合同。创新委托管护、协议管护、合同管护等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引进社会主体进行管护抚育,达到共同承担管护责任和享受收益的效果。制定管护标准,强化技术服务,实行林业技术单位和技术人员包片驻点和指导服务制度,确保国土绿化成效。
 
  (三)突出科技支撑,助力绿色发展。遵循自然规律,优先选用乡土树种、草种,积极推广适生高产优质抗逆的林果植物、牧草新品种,支持和鼓励建设林木良种苗木基地和优质高产牧草基地,提高造林种草良种壮苗比重。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破解造林绿化关键技术难题,集成配套现有抗旱造林技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鼓励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科技普及活动,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进行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依托“一带一路”林业数据协同共享平台,应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理念,建立全县国土绿化“全数据”,实现国土绿化资源协同共享。
 
  (四)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增绿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传媒和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介,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生态文明制度设计、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我县国土绿化取得的主要成就、先进典型及工作亮点,切实提高全民的增绿护绿意识。
 
  (五)强化监督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国土绿化组织管理、任务完成、管护质量、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增长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国土绿化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在大规模国土绿化中任务完成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工作进度缓慢、任务未能完成、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或问责。监督考核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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