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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rmzf/2023-0007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05-18
标  题: 张政发〔2020〕5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0〕57号 发布日期: 2020-05-22 16:18:25
 
 
张政发〔2020〕5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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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政发〔2020〕5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为确保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全面、高效、准确的贯彻落实,切实提升政务督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政务督查是推动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有助于维护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有助于完善由决策、执行、督办、反馈、调整等环节组成的政府工作流程,强化行政效能,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助于各级领导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工作部署,提高政府决策力;有助于推动政府系统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的亲和力。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督查就是促发展、促改革、保稳定、抓落实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明确督查重点,确保政府工作全面落实,使督查工作在推动决策落实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分级分类抓好政务督查工作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事项
 
  1.《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的方式,督促议定事项落地见效,落实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各位领导审阅。
 
  2.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由联系县政府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议定事项和批示的登记、交办、催办、反馈工作,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审阅。
 
  3.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由联系县政府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办理情况及时汇总,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审阅。
 
  4.民生实事、“两案办理”等事项的落实。民生实事每季度督办一次,对办理情况及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跟进督办、销号管理,努力提高“两案”办结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务政务公开法规和规定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开展督查、督促落实。
 
  5.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按照文件对工作落实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督促办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相关领导。
 
  (二)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事项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督查工作全力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的督查工作,切实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切实提高督查工作实效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履行议定事项办理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发挥抓落实的主体责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特别是对《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件,要制定落实措施,组织精兵强将,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在要求时限内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落实督查制度。县政府办要进一步完善政务督查制度,实行主任负总责,副主任、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的督办机制,强化督查力度,一件一件督办,逐件清零销号。对县政府确定督办事项,县政府办要第一时间通知办理责任单位进行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及时跟进督办。对未按照要求办理的事项,县政府办要及时下发督办通知或督办函,确保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督办结束后,县政府办要如实填写督查台账,将办理情况报县政府相关领导,同时存档备查。
 
  (三)创新督查方式。在督查过程中,县政府办要把查摆问题作为衡量督查成效的标准,既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的方式进行督查,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形式进行,全面、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防止文过饰非。要坚持深入实地原则,采取“四不两直”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尽量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要围绕县政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采取专项督查,从安排到落实进行全过程“闭环”督查。
 
  (四)强化督查落实。县政府作出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县政府办要根据决策部署,迅速组织督促检查活动,按时报告督促检查情况,在督查过程中,要做到在督查前认真研究分析,全面了解掌握督查内容,科学制定督查方案,深入开展督查工作。在向县政府报告情况时,要侧重反映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注重结果运用。县政府将督查工作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综合考评内容,由县政府办根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督查工作问责制,对推动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催办后仍未落实的或落实不到位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办理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政策解读:《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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