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与反馈 >> 正文
教育部就《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19-11-25 10:13:24 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 编辑: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

附件:《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19年11月22日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