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1日,我市共受理省第三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43件,已办结36件,办结率84%。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第5批1号:反映“秦州区秦岭镇黄集寨村有一养殖户,养了几百只羊,气味难闻,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养殖场建于自家院内,现养殖肉羊240只,无粪便收集存贮场所,且门前堆放有养殖粪便,无防渗漏设施,露天堆放,有难闻气味,日常羊粪全部还田,但近期雨水冲断田间道路,导致粪便无法及时清运还田,因此,将部分粪便临时堆放自家门前,待道路修复后及时转运还田。目前,该养殖户正在远离村子2000米处新建养殖场,建成后将现有养殖场整体搬迁至新建场所。针对反映问题,秦州区相关部门已督促该养殖户立即清理了门前堆放的养殖粪便,并建设标准化的粪便收集设施。该养殖户已承诺10日内将养殖场搬迁至新建的养殖场所,彻底解决臭味扰民问题。
2.第5批2号:反映“秦州区盛源小区对面腾达汽车维修中心,将废油桶放至楼顶,无人清理,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称该状况已持续数月”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汽配服务部将使用后的汽车机油桶临时堆放在自家店铺的房顶,约60余个,每个桶为4L,现场堆放凌乱,所堆放的机油桶全部为空桶,桶内无残液。针对反映问题,秦州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汽配服务部将临时堆放的空机油桶采取安全措施,全部存放于专用库房。目前,该汽车配件服务部已将房顶上堆放的空机油桶清理完毕。
3.第5批3号:反映“秦安县兴国镇三里铺原天光厂厂房的拉砂车辆,运输过程中噪声、扬尘严重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路段位于解放路北段城郊区域,因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过往建筑运输车辆主要来自天平高速项目11标项目部商砼站的运输车,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遗撒遗漏现象。该商砼站为天平高速公路项目配套设施,于2017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营,环保手续齐全,现有运料车20辆,其中翻斗车7辆,罐车13辆,同时,配备了路面降尘洒水车。针对举报问题,秦安县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对商砼站负责人详细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提高洒水降尘频次,对周边区域组织工人及时清扫,对现有部分坑洼路面进行修补平整。该商砼站负责人立即整改,已安排人员加大洒水频次,对车辆经过路段进行了清扫和平整,并承诺今后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文明运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第5批4号:反映“秦安县兴国中学旁阳光幼儿园对面一废弃砂厂,近十天有施工车辆进出,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针对举报问题,秦安县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详细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停放在该场地内的所有机械作业设备全部驶离。当事人接受整改,并承诺今后不在该场地停放机械作业设备。目前,当事人已驶离停放于该场地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噪声污染已消除。
5.第6批1号:反映“武山县洛门镇响河村河道有人挖沙,尘土飞扬,破坏生态,影响周边村民生活。举报人称该行为已持续很久,检查时不挖,检查完继续挖沙”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武山县洛门镇和武山县水务局联合巡查过程中,发现1起河道偷采行为,针对该问题,联合执法组一是要求当事人于2018年7月29日前对河道内沙坑、沙堆进行平复回填,恢复河道原貌。二是依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10000元。三是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大河道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力维护河道正常秩序。目前,当事人已平整砂坑,恢复了河道原貌,并交纳了罚款。
6.第6批3号:反映“秦州区兰天美食城排烟管道离地3米安装,油烟影响楼上住户生活。举报人建议兰天美食城加高排烟管道,减少油烟污染”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兰天美食城位于兰天城市广场-1层,属商业区。美食城内餐饮店均使用了清洁燃料,有统一烟道,各餐饮店油烟通过统一烟道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投诉的排烟管道属于闲置的消防通风管道,有少量油烟从通风管道溢出。针对存在问题,秦州区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联合执法,已督促美食城将闲置的消防通风管道进行封堵。同时,要求美食城内经营者守法经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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