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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投诉信访件办结情况(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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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18-07-27 16:34:29 来源:  作者: 编辑:
 


    截至7月27日,我市共受理省第三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30件,已办结13件,办结率43.3%。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第1批1号:反映“清水县永清镇县政府附近有一刘某开办的废品收购站,常年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废品收购站属无证经营。清水县工商局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罚款,依法予以关闭。该废品收购站的回收品已基本清运结束,恢复了场地原貌,罚款已缴纳。同时,清水县政府对县工商、规划、住建、环保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2.第1批2号:反映“秦安县安伏乡龚川村有一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臭气熏天,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根据《秦安县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划定方案》,该养殖户在禁养区范围内,秦安县政府已责令县畜牧局负责,县环保局、安伏镇政府全力配合,限该养殖户于2018年8月31日前处理完所有待产母猪和仔猪,确保按期关闭,在此期间及时清理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第1批3号:反映“张家川县龙山镇榆树村村民将粪便、垃圾倾倒至四组与五组之间打麦场,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张家川县政府已责成龙山镇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现场晾晒牛粪和垃圾进行了清理,通过对周边群众进行教育疏导,引导群众积极主动清理了堆放的牛粪和零碎垃圾,并承诺今后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统一运送至龙山镇垃圾填埋点处理。
4.第1批4号:反映“麦积区华龙假日酒店空调冷热泵噪音达70-80分贝,影响附近上尚宅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麦积区旅游局已要求其立即整改,消除噪音影响,待空调压缩机组噪音达标后,方可运行使用。目前,酒店已停止空调机组使用,制定整改方案,安装隔音设备,整改后由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确保噪音排放达标后再申请使用。
5.第1批5号:反映“秦州区建设路153号原酒厂家属院内采暖期烧煤取暖污染空气”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秦州区计划今年将该小区纳入“三改一补(改炉、改炕、改灶,清洁煤补贴)”重点区域,计划对94户居民发放补贴6.81万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小区现有供电线路进行改造,以彻底解决居民供暖问题,消除燃煤污染。
6.第1批6号:反映“麦积区甘泉镇玉兰村有一巩某开办的采砂厂,昼夜生产,噪音和扬尘严重扰民,碎石造成安全隐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麦积区甘泉镇镇政府会同麦积区水务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安监局、工信局组成整改工作组,于2018年7月24日上午赴现场督查整改。督查发现该售砂厂砂石料露天堆放,未做防尘覆盖,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砂车辆未做密闭运输,存在砂石沿路抛洒现象。在夜间装砂时,机械噪音较大,出现了噪音扰民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工作组现场约谈了该厂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售砂行为,组织车辆对已堆放的砂石料进行了覆盖清运,杜绝出现抛洒。同时,由镇村派出专人现场督促整改,动用机械平整场地,恢复了耕地原貌。目前,该砂厂堆积砂石料已全部清运干净,场地已平整。
7.第1批7号:反映“秦州区齐寿乡九源村杨湾大队村头有两家无证经营的养猪场,粪便乱堆,臭气熏天,部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存在问题,齐寿镇镇政府已督促两家养殖户对养猪场粪便进行了清理,对入河处的排污管道依法拆除,严禁向山沟小溪排污。同时,秦州区环保局责成两家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建设防雨、防漏、防渗堆粪池,污水沉淀池,依法对两家养殖户分别给予行政处罚5000元。
8.第2批1号:反映“中铁十七局九标段在秦安县安伏镇杨寺村砖地子施工过程中,噪声和扬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秦安县交通局、环保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约谈了中铁十七局九标项目部经理、书记及施工队负责人,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对风机加装隔拦装置进行降噪。2.在便道安装减速带。3.洒水车每小时洒水一次。4.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标准。5.严禁夜间(22:00-06:00)施工。责成三日内完成整改。
9.第2批2号:反映“清水县工业园区内天合华宇公司旁的排洪沟,有人常年倾倒食物残留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清水县水务局、工业园区组织人员对排洪沟内的生活餐厨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清水县食药监局对附近4家餐饮门店(君再来餐馆、轩辕红火锅店、聚仙楼川菜馆、客满堂面馆)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君再来餐馆”和“轩辕红火锅店”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聚仙楼川菜馆”和“客满堂面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针对违法问题,清水县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对4家餐饮店分别处以罚款3000元,共计罚款12000元,目前4家餐馆均已缴纳罚款。同时,为防止排洪沟内乱倒食物残留垃圾情况再次发生,工业园区计划树立严禁倾倒垃圾的警示牌,教育引导周边居民、商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10.第2批4号:反映“张家川县东城路有一生活垃圾堆放点和公共厕所,臭气难闻,蚊蝇滋生,影响出行。东城路周边几家屠宰户,常年将垃圾及污水倾倒至路边,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张家川县住建局联合张家川镇镇政府、东关村村委会负责人现场督办,督促镇村干部、环卫人员对该路段进行全面清扫,目前该垃圾收集点收集垃圾已经清运完毕,道路及人行道已全面清扫。同时要求2户屠宰户每晚8时将屠宰垃圾倾倒到固定垃圾点,由垃圾清运车集中收集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11.第2批5号:反映“麦积区陇林西苑附近天水卷烟厂新建2间地下车间,夜间12点至凌晨3点震动扰民”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内容相符,属重复投诉。天水卷烟厂老厂区原生产车间地下室有一处热水输送泵房,厂区燃气锅炉生产的热水经该泵房加压后输送至家属区,热水输送过程中水泵电机产生噪声,噪声源距离陇林西苑最近的居民楼约15米。7月25日22时-23时,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及执法人员对该厂靠近陇林西苑厂界处进行了噪声监测,共布设3个监测点位,对热水输送泵房停运和启运时段进行了比对监测,共监测6组数据,结果显示监测数值均小于50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比对监测显示,水泵停、启运时段监测数据无明显变化。
12.第2批6号:反映“麦积区新秀花园12号楼下山水人家、胖子鱼等多家餐馆油烟严重扰民”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新秀花园12号楼下共有7户餐饮单位,分别是:麦积区湘水人家餐饮店、麦积区道南黄金老碗鱼店、麦积区道南旭东川湘食府、麦积区道南云南过桥米线餐饮店、麦积区沙坪坝川味王火锅城、胖子鱼餐饮店、麦积区道南杨师傅面馆。7家餐馆均使用清洁燃料并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在后厨外墙面有油渍,其中4家没有设置独立烟道,存在低空排放油烟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麦积区食药监局一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7家餐饮单位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和后厨外墙油渍;二是责成4家没有设置独立烟道的餐馆 7日内加装烟道,做到高空排放。三是由北道埠街道办事处安排大桥社区网格员督促各餐饮门店及时进行墙面清洁和清洗净化器,彻底解决油烟污染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13.第2批7号:反映“秦州区和谐家园B区25号楼下饭馆和露天烧烤摊油烟扰民,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25号楼下共有4家餐饮经营店,分别是:本土牛肉面店、祥子刀削面馆、和谐烤肉店,蓝天称斤烤肉店,4家餐饮店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清洁能源,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检查发现蓝天称斤烤肉店无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外墙面有油渍,后厨操作间外窗玻璃损坏。针对存在问题,秦州区食药监局依法向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同时,责令4户餐饮店对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对后厨油渍墙面、地面进行清扫、粉刷,安装玻璃。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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