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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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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1-07-30 17:00:13 来源: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作者: 编辑:白琼
 


  截止2021年7月30日,我市累计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信访共20批288件。其中:市住建局4件(重点信访3件),市林草局1件(重点信访),市生态环境局1件(重点信访)、市水务局1件,市民政局1件,市商务局1件,市城市更新中心1件,秦州区124件(重点信访20件),麦积区68件(重点信访23件),甘谷县44件(重点信访14件),武山县10件(重点信访6件),秦安县15件(重点信访3件),清水县9件(重点信访2件),张家川县8件(重点信访2件)。转办信访中重点信访75件,一般信访213件,已全部转交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城市更新中心等部门和相关县区办理。目前已办理上报287件,其中办结170件,阶段性办结117件,约谈9人,问责23人,责令整改34件,立案处罚32件,罚款51.97万元。剩余1件信访还在办理。
 
  受理编号255:反映“1.武山县洛门镇邓湾村、榆盘镇马寨村有两个大型养猪场没有环评手续,臭味扰民。2.武山县城关镇有一养猪场,臭味扰民。3.武山县桦林镇有两家养猪场,粪便没有经过处理,通过一个大型果园的排水渠直排渭河,污染环境。4.河长制在武山县形同虚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省级秦岭细鳞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台镇区域内,冷水鱼养殖户随意在河道修建水门坎、廊桥,人为的缩小了河道,影响行洪安全,阻碍了细鳞鲑的洄游通道,影响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个别冷水鱼养殖户,随意修建餐饮设施,没有任何手续,涉嫌占用基本农田,属于违章建筑,餐饮垃圾随意倒入河内,影响水质”的问题,部分属实。针对唐人神养猪场、武山县达源生猪养殖场等问题,武山县责成相关乡镇和县畜牧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定期对场区进行消杀、除臭,做好防疫接种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针对龙台镇区域内冷水鱼养殖户问题,武山县责成龙台镇和县水务局督促君义山庄对侵占河道廊桥进行拆除,确保行洪安全。龙台镇、县水务局、县畜牧中心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枯水期生态水流,确保对细鳞鲑洄游不造成影响。同时在马力镇王门村建成了一处细鳞鲑人工培育区,目前已培育保护细鳞鲑50尾,确保细鳞鲑种质资源安全。
 
  受理编号264:反映“秦安县人民街槐树巷内有一黑臭大水坑,蚊蝇飞舞,特别是遇到暴雨涝灾严重威胁着周边十多户住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情况属实。由县住建局牵头,兴国镇政府配合,对黑臭水坑先进行清理;清理结束后,在该水坑内修建一个集水池,并安装排水泵,确保雨水及生活污水及时排入城区污水管网;修建完成后,由县住建局、兴国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该设施交由兴国镇政府进行管理和维护。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266:反映“秦安县西川镇张家沟有两家砖厂,挖山取土,拉砖车辆多,造成道路灰尘大,道路破坏严重。对邻近村民果树有很大影响,经常冒黑烟,污染空气”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秦安县自然资源局要求两家砖厂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批复的范围,进行取土,严禁越界开采。西川镇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天平高速项目部和县交通局对受损路面进行重新硬化,及时组织人员对路面积尘进行清扫。
 
  受理编号276:反映“秦安县兴国镇刘家坪河湾村徐某豆腐厂和邓家坪杨某豆腐厂,因为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和环评等手续,一个月前被查封,但目前这两家仍在生产”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和刘坪镇政府要求2家豆腐厂继续停产,并立即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受理编号283:反映“甘谷县安远镇一垃圾场,牌子上写着‘安远镇镇区垃圾填埋场’,该处无任何处理措施,垃圾沟壑而倒”的问题,情况属实。安远镇对垃圾全部清理转运至安远镇沙滩村垃圾焚烧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原垃圾点覆土还原,安装警示牌提醒群众不要再投放垃圾。
 
  受理编号285:反映“1.甘谷县新兴镇谢家庄砖厂,长期不开烟气处理设施,烟气直排,厂区环境脏乱差,开采粘土未采取降尘措施,影响周边农业生产,长期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受到查处。根据2019年8月5日公布天环谷罚字(202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处罚20693元。依据环评法要求,未批先建应当处以总投资额1%~5%的罚金,根据该砖厂公示相关材料,总投资额为2500万元,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仅处罚了总投资额的0.08%。2.其他县区的小砖瓦窑、小石灰窑都关停了,为什么甘谷的还在继续烧,没有烟气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只是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象征性破坏了一部分,没有去彻底拆除,恢复生产了也没人监管。3.甘谷县内废旧品回收行业无人监管,废旧汽车摩托车、电器、电瓶回收点,废旧机油、废电路板、废电瓶露天堆放,污染土壤,危险废物监管缺失。4.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无视法律法规,未取得相关审批验收手续建设生产,不建设烟气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如宗海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伟胜源广再生资源公司等)”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问题1:甘谷县根据该企业2021年5月10日检测报告,说明该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正常,能够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将持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督促该公司对厂区每天进行洒水除尘,提高雾化机降尘作业频次,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三是根据《甘谷县建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天立评字〔2019〕057号)的评估结果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量结果,处罚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处罚规定。该问题已办结。
 
  问题2:甘谷县组织人员成立镇村两级干部组成的专责组,靠实工作责任,对反馈的区域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2座有修补痕迹的窑进行了拆除。对拆除区域实行常态化跟踪巡查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土桥子脊兽产业园建设。该问题阶段性办结。
 
  问题3:甘谷县对排查出的距离住户较近的6家废品回收站全部停业整改,正在督促对暂存废品清场搬离。同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问题4:甘谷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磐安宗海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加强设备维护,对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地装置及时更换和清理,搞好厂区绿化,场地定期喷水除尘,做好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每年检测计划,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周期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问题办结。关于伟胜源广再生资源公司问题,目前,该企业已拆除了部分汽车拆解设备,对部分收购的废弃金属进行了销售清理。该问题阶段性办结。
 
  剩余信访办理情况请大家关注天水市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进行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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