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200 |
举报人对信访59号件的处理结果有如下意见:1.林草局未公布天水市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毁坏的退耕还林种的树的具体数目。2.用建筑垃圾到底填埋了多少方土地,没有具体数字。3.区林草局于7月10日发布《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七日内清理场地设备,现在已经10天时间,设备未得到任何清理。举报人要求:秦州区林草局应督促天水市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尽快落实整改要求,清理设备,并向社会公开具体毁坏林木的数量和填埋建筑垃圾的土方量 |
秦州区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2019年3月5日天水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租用玉泉镇东方红村村民郑某女退耕还林地0.97亩,用于放置设备器械。2021年5月1日双方续签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至2026年5月1日)。区林草局通过照片资料及影像比对,退耕还林地块在租用前没有树木,杂草生长旺盛,不存在违法毁坏林木的问题。该企业负责人在租用场地后,由于场地不平整,因此将该地垫起并平整(垫方物料为附近翻修公路产生的废石料、废弃路渣及部分建筑垃圾),用于放置建筑机械至今。据区环卫中心现场测算,垫方量约500立方米。天水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退耕还林地临时放置器械行为已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区林草局于2021年7月10对涉事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天水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一周内清理场地内的一切设备,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自7月10日,区林草局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协助配合进行整改,当事人以“重新联系放置器械地方”为理由拒不实施整改措施。2021年7月20日下午,在多次电话联系后当事人窦某斌到玉泉镇东方红村委会办公室与工作组进行谈话,承诺尽快进行整改。 |
属实 |
目前,秦州区林草局已督促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整改,责令该企业负责人积极联系设备堆放场地,7月31日前完成设备清理工作;依据《森林法》有关规定对天水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做出行政立案,要求该企业在搬离堆放设备后,清理垫方物料,于8月底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同时责令村民郑某女于2021年10月30日前在原地块栽种树木,恢复退耕还林面积。该信访案件已阶段性办结。目前当事人已重新联系设备堆存地点,正在转移设备,确保7月31日前完成,同时承诺8月底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于10月底前补栽树木;天水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目前正在立案处罚阶段。 |
阶段办结 |
无 |
| 2 |
212 |
1.秦州区南大桥八公司家属院对面菜市场,垃圾随意倾倒,无人清理,且很多人随地大小便,导致臭气熏天,污染环境。2.秦州区南大桥八公司家属院因老旧区改造,下水道经常堵塞 |
秦州区 |
垃圾 |
经调查,反映的“南大桥八公司家属院”对面为原有八公司2号楼(滨东路),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征收拆迁,目前大多数住户已搬迁,楼后为廖家磨菜市场,买菜摊点较多,每天区环卫中心及天水京环服务有限公司会对摊点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该市场为临时设摊,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垃圾为市场内摊贩随意丢弃的垃圾,由于市场摊点多,每日产生垃圾量较大,且摊贩随意丢弃垃圾现象普遍。由于原有八公司2号楼(滨东路)征收,加之该楼旁下水管道老旧,廖家磨附近400余户人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随处丢弃的废弃物,造成下水道堵塞的情况。 |
属实 |
一是秦州区环卫中心督促天水京环服务有限公司加大该处市场的日常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次数,同时加派保洁人员2名,督促摊贩及时将产生垃圾清扫后自己装袋,并及时投放垃圾桶中,严禁随意倾倒。二是区住建局对堵塞下水管道进行应急疏通管道改造,目前已疏通。三是石马坪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附近住户进行宣传教育,倡导垃圾分类,着重将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尽量避免下水堵塞,使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争做新时代文明市民。 |
是 |
无 |
| 3 |
223 |
秦州区泰崇山峻岭路-天巉公路段原收费站,桥与路基连接处有一大坑,载重汽车经过时发出巨大响声,噪音扰民 |
秦州区 |
噪声 |
经核实天水北收费站桥梁与路基连接处(上行线南端)有块裂病害,面积为0. 3*0.8M2,无举报问题中的“大坑”。经现场调查分析,初步判断造成异响的原因为车辆快速通过原天水北收费站称重设备时震动产生。 |
部分属实 |
7月23日15日对桥梁与路基连接处的块裂病害进行了修复,计划对原天水北收费站称重设备进行拆除后,采用混凝土对路面进行恢复,预计于2021年8月2日前完成。 |
是 |
无 |
| 4 |
241 |
秦安县五营镇薛李村磊昌公司,非法在薛李村至蔡河村河道内擅自规划,私挖乱采,自行设计规划修建运矿石的通道,占用河道河周边耕地建路,运输车队扬尘大,噪音大,影响村民出行和居住健康安全 |
秦安县 |
噪音扬尘 |
经调查核实,五营镇薛李村建筑用石料矿是经县政府2017年7月29日批复,2018年3月2日挂牌出让矿权,由五营镇蔡河村村民蔡某涛竞得,矿区面积为0.051平方公里,扣除基本农田后占地面积0.033平方公里,矿石总量150万方,生产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5年。2020年6月15日通过了环评报告的专家评审,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批准了《环评报告》及公示结果后,蔡某涛申请注册了秦安县磊昌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目前,该矿一直处于筹建停产状态。经查,磊昌公司共占用撂荒耕地0.73亩用于修建道路,共涉及6户村民,磊昌公司法人蔡某涛于2020年11月8日和11月16日于该6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秦安县五营镇薛李村磊昌公司所建的临时道路为矿山产品运输专用道路,2021年6月17日县水务局组织专家对秦安县五营镇薛李村建筑用石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涉河临时道路工程安全度汛方案进行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专家提出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秦安县五营镇薛李村建筑用石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涉河临时道路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的审查意见,认为该临时道路在不改变沟底高程的情况下不影响行洪安全,2021年7月2日县水务局以“秦水函字〔2021〕45号”文件批复。 |
部分属实 |
一是由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当场责令磊昌公司恢复该6户村民耕地。二是五营镇行政综合执法队针对该公司未按《度汛方案》批复要求的行为,于7月23日对秦安县磊昌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月25日该公司已将抬高河床整改到位。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大洒水频次,杜绝扬尘污染,严禁夜间及午休时间车辆出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是 |
无 |
| 5 |
242 |
投诉人对59号信访处理结果不满意。第一次投诉后,秦州区林草局现场进行了勘查,于10号下发整改通知,限其7日内搬离设备,恢复原貌,但至今机械仍在那里,无任何整改措施 |
秦州区 |
其他 |
该信访与第4批59号,15批200号信访内容相符,已办理。天水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退耕还林地临时放置器械行为已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区林草局于2021年7月10对涉事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天水宏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一周内清理场地内的一切设备,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自7月10日,区林草局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协助配合进行整改,当事人以“重新联系放置器械地方”为理由拒不实施整改措施。2021年7月20日下午,在多次电话联系后当事人窦某斌到玉泉镇东方红村委会办公室与工作组进行谈话,承诺尽快整改。 |
属实 |
秦州区林草局已责令该企业负责人积极联系设备堆放场地,7月31日前完成设备清理工作,于8月底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同时责令退耕还林地所有人郑女女于2021年10月30日前在原地块栽种树木,恢复退耕还林面积。当事人已重新联系设备堆存地点,目前正在转移设备,确保7月31日前完成,同时承诺8月底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由该地块所有人郑某女于10月底前补栽树木;关于该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事宜,区林草局正在立案查处。 |
阶段办结 |
无 |
| 6 |
251 |
天水市建筑工地的监管流于形式,有些工地连续几个晚上施工,有些工地天天通宵施工,半个城不得安宁。督察组进驻以后,很多工地都没有通宵施工了,督察组走了咋办?之前21号信访件的答复,就是睁眼说瞎话,罗玉小区的拆迁工地哪个有冲洗设备?所谓的细化的扬尘防治措施在哪里?喷雾设备没看见一个。罗玉小区拆楼时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
天水市 |
大气噪声 |
经市住建局和市城市更新中心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目前两区建筑施工有些因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浇筑混凝土的,由施工单位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市住建局安质处加注意见后,秦州区的由区综合执法局办理,麦积区由区环保局办理,两区综合执法局对夜间施工情况进行督察。关于罗玉小区的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问题。2021年7月27日会同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罗玉小区项目拆除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了环保拆除,进行了喷淋降尘等其他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成套定型化自动车辆冲洗设施,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施工时间段及工作流程、施工要求进行作业。 |
不属实 |
办理情况:下一步,市住建局结合此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问题,一是加强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严禁夜间10点以后施工,防止噪音扰民。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浇筑混凝土的,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加强噪声控制,减少人为噪声。二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围挡、覆盖、硬化、湿法作业和车辆密闭、冲洗的“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防止出现扬尘问题。 |
是 |
无 |
| 7 |
263 |
武山县滩歌镇黑池殿村小学旁边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滩歌镇政府曾要求养殖场配套相关粪污处理设施,提升功能,改善周边环境。时至今日,三年多过去了,不知道养猪场的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的怎么样了?该养猪场的选址明显违反上述规定,严重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的生活 |
武山县 |
畜禽养殖 |
经武山县滩歌镇、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县畜牧中心联合深入实地调查核实,反映养猪场为武山县滩歌镇黑池殿村养殖小区,2007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20余亩,建有圈舍16栋,目前入驻养殖户9户,现有存栏总量1142头只(其中,猪1062头、羊80只),堆粪场有7处,占地278平方米,距滩歌镇黑池殿小学不足15米,堆粪场和化粪池与养殖数量不匹配、而且部分没有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 |
属实 |
由于该养殖小区建设时间较早,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该问题,滩歌镇制定了《武山县滩歌镇黑池殿养殖小区整改方案》,计划采取全部搬迁的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已清理粪堆2个约80平方米,并对养殖区域进行了消杀、除臭,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同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开展工作,确保于2022年7月30日前搬迁,彻底完成整改任务,期间做好畜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
阶段办结 |
无 |
| 8 |
265 |
秦州区皂郊镇公路边新建的森中源机制砂厂,该砂厂在无手续的情况下大肆建设生产,所产生的扬尘、噪音影响周边环境,生产废水通过埋设的管道在夜间偷偷直排南沟河 |
秦州区 |
大气水
噪音 |
经查,天水森中源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24日,2021年4月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涂料、钢材、水泥、五金交电的销售;机制砂的生产及销售;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等业务。该公司与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生产场地租赁协议,该场地于2018年12月27日取得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天政土让字【2018】44号),2020年11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天环许发【2020】50号),2021年7月8日完成环评自主验收。2021年4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经查,该公司在完成环评验收后,目前尚未正式投入生产,但在验收过程中,为获取验收需要的相关数据,企业待机试生产过。该公司因生产需要在场内西侧建设有废水循环利用池一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再次利用。生产设备及传输带均建在厂区西南侧一座大型厂房内,厂区东侧建有料棚三个,西侧堆有生产用基坑砂石原料约3000方,未完全覆盖。该公司为更好收集洗砂成品中的渗水在厂区内建有导流槽一条,渗水经导流槽进入小型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水泵回喷至三级沉淀池循环利用。该公司能够落实三防措施,在门口建设有冲洗平台一个,冲洗平台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利用,厂区设有移动式雾炮车4辆,定时对厂区进行喷淋降尘。该公司厂区靠河道围墙上有洞口三处,两处洞口为公司建围墙时方便架管留下,一处为公司马路对面皂郊镇辛庄村排洪渠口,该口有皂郊镇辛庄村委会的提供的排洪渠口证明,未发现有私设管道。 |
属实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秦州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对未完全覆盖的生产用基坑砂石原料进行全覆盖;二是对厂区靠河道围墙上的两个未封闭的洞口进行全封闭;三是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投入生产后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加强厂区周边环境卫生的管护,做好洒水降尘,生活垃圾的定点定时清运,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目前,该公司已将未完全覆盖的生产用基坑砂石原料进行了全覆盖;对厂区靠河道围墙上的两个未封闭的洞口进行了全封闭。2021年7月6日天水天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天水森中源建材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厂界噪声数据均达标。 |
是 |
无 |
| 9 |
270 |
麦积区天河南路恒顺江山悦3号楼下马玉玲串串香,店内排风管道噪音大至楼板振动,油烟扰民 |
麦积区 |
噪声油烟 |
麦积区组织区城管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桥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现场调查核实,马玉林串串香餐饮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置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在二楼卫生间屋顶吊装有排风柜一台,主要用于店内空气循环、净化,噪音的来源主要是该排风柜工作时产生的震动。同时,该餐饮店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今年3月份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门店日常经营过程中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督促该餐饮门店对排风柜加装了吊式弹簧减震器、隔音棉等降噪隔音措施,有效减少排风柜工作时的震动,切实降低噪声、消除影响。目前已完成整改。 |
是 |
无 |
| 10 |
271 |
1.秦州区绿色市场中城街道办事处所在楼加装电梯,夜间施工,噪音扰民。2.秦州区绿色市场中城街道办事处楼下,多家麻将馆常年夜间打麻将,噪音让楼上住户不堪其扰 |
秦州区 |
噪音 |
秦州区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环卫中心、区公安分局、西关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绿色市场广源A3综合楼,电梯加装工程由甘肃盛兴楼宇电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经执法人员前往中城街道办事处所在楼房走访调查证核实,未发现电梯安装过程中有夜间施工情况。绿色市场广源小区院内有麻将馆8家,确有部分麻将馆存在超时营业现象(晚23时必须关门停业)。 |
部分属实 |
秦州区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对三家存在超时营业的麻将馆下发《责令停业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严格遵守营业时间,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大夜间巡查管理力度,确保门店合法经营。 |
是 |
无 |
| 11 |
272 |
绿色市场中城街道办事处门口垃圾点,大量堆放垃圾,臭气熏天,干扰居民生活 |
秦州区 |
垃圾 |
经秦州区环卫中心和中城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核实,绿色市场中城街道办事处门口垃圾点属广源房地产公司管理,由广源物业收取物业费,并将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点,天水京环公司负责垃圾清运工作,区环卫中心实施监管。由于该垃圾点清运时要经过市场,道路不畅,加之该区域老旧小区改造,社会车辆及工程车辆停放在垃圾桶周边,导致垃圾清运车辆无法靠近,造成垃圾清运困难现象。 |
属实 |
一是中城街道办事处现场协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部、广源物业、广源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对堆存垃圾进行现场清理并恢复路札,杜绝社会车辆占道保证施工过程不影响垃圾清运。二是区环卫中心及时更换损坏垃圾桶,防止垃圾外溢等现象发生。三是要求广源物业督促住户及商户对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入桶,加强管理。目前已整改完毕。 |
是 |
无 |
| 12 |
273 |
麦积区渭南镇霍卢村村口旁边的地里,有一砖厂取土后将砖块等垃圾堆在地里 |
麦积区 |
垃圾 |
麦积区渭南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渭南镇霍卢村村口没有发现砖厂取土或倾倒砖块情况,只发现农户准备建宅基地的地里有少量砖石废料,为村民随意倾倒所致。霍卢村砖厂于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关停拆除,至今一直未进行相关生产行为,不存在砖厂取土后将砖块等垃圾堆在地里的情况。 |
属实 |
渭南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于7月25日下午对发现的砖块垃圾进行了清理。并督促渭南镇霍卢村积极广泛宣传引导,开展常态化清洁管理,加大日常巡查管护力度,全力做好全域无垃圾工作。 |
是 |
无 |
| 13 |
274 |
秦州区乐园路智选假日酒店,后厨抽油烟机早4:30至晚11点一直工作,酒店中央空调压缩机不间歇工作,噪音扰民 |
秦州区 |
噪音 |
该信访与第17批237号信访属同一问题,已办理答复。经查,天水中心智选假日酒店后厨一般是在早上6时至晚上9:30工作,通过科学论证,该店已将冷却塔移至本酒店四楼楼台上,靠近西面儿童乐园一侧,远离居民,并把冷却塔的风扇由原来的三叶钢铁风叶更换为四叶铝合金轻质风叶,从材质上减轻噪声的排放。 |
属实 |
秦州区联合调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该酒店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加强对噪声源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是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目前,该酒店中央空调压缩机已重新合理布置,完成整改;对后厨油烟净化设施和烟道的隔音降噪处置;噪声检测工作已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正在开展,秦州区将及时跟进,严格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
是 |
无 |
| 14 |
277 |
投诉人对149号秦州区马忠华饭店厨房往下滴油烟,影响2楼、1楼环境的信访处理结果不满意 |
秦州区 |
油烟 |
该信访与第10批149号重复,已办理答复。经秦州区联合调查组经现场核查,该店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器能正常使用,该店已对后厨窗户加装了密闭防漏措施,并开展了油烟检测,取得了油烟检测报告,但对后窗及外墙墙面未彻底清理。 |
属实 |
秦州区联合调查组责成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马忠华饭店(天水伊鼎楼餐饮有限公司)立即对后窗及外墙墙面进行进一步清理。目前,该店已对后窗及外墙墙面完成清理。秦州区已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餐饮单位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是 |
无 |
| 15 |
279 |
甘谷县大像山镇张家景文泽小学对面一私人印刷厂,印制冥币,污水乱排,空气中弥漫油墨味,红色颜料排放至周边,影响农田浇灌 |
甘谷县 |
污水 |
经甘谷县相关部门现场实地查看,大像山镇张家景文泽小学对面一私人印刷厂系甘谷县杨波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兵,成立于2018年9月6日,主要印制冥币,占地面积1.8亩,年产值16余万元,年生产用油墨量0.6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年生产用油墨量10吨以下,企业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政策要求,做到清洁生产。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有轻微油墨味,2021年7月10日至今企业未生产,经工作组对周边农户入户调查,绝大多数农户反映平时没有闻到油墨味,个别农户偶尔闻到过淡淡的油墨气味。生产采用水墨油印工艺,生产环节不用水,水墨印刷采取循环生产方式,不存在向外排放污水问题,现场查看周边水渠,没有发现该公司生产污水乱排农田痕迹。工作组对周边十余户农户进行走访调查,农户普遍反映没有发现该公司排放红色颜料到厂外及附近水渠,周边农田庄稼长势良好,不存在影响农田灌溉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是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该公司经营范围的规范管理;二是由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频次,要求该公司按环保要求做到达标排放,责令该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墨气味进行有效治理,加装油墨气味收集处理装置,消除油墨气味,目前正在整改中。三是由大像山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企业及周边环境日常监管。 |
阶段办结 |
无 |
| 16 |
280 |
武山县安居园小区17号楼下小阿旦餐馆,无任何油烟处理设施,油烟味特别大,扰民严重 |
武山县 |
油烟 |
经调查核实,武山县安居园小区17号楼位于安居园小区内,楼下无餐饮门店,小阿旦餐馆位于27号楼的1楼门店,该餐饮门店于2021年5月开始营业,营业面积140平方米,安装油烟净化器2台,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但由于该门店新开业,暂未对排放的烟气进行检测,也未对油烟净化器和烟道进行清洗,其负责人保证在后续营业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烟气进行检测,对油烟净化设施和烟道进行清洗,留存检测报告并记录清洗台账。 |
部分属实 |
武山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小阿旦餐馆尽快进行餐饮油烟检测。同时,对该门店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确保其合法经营,严防发生环境扰民问题。 |
阶段办结 |
无 |
| 17 |
281 |
罗玉河近三天河水呈黑绿色且臭味刺鼻 |
秦州区 |
水 |
秦州区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大城街道办事处人员实地调查,走访罗玉河沿线未发现工业企业,无工业企业私自将生产废水排入河道情况。沿线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市管网。罗玉河全线共计埋设污水管道2.87km,近年来共改造整治排污口90个,砌筑检查井88座,有效解决罗玉河黑臭水体流入藉河影响藉河水质问题。区住建局实施的罗玉沟马兰沟交汇处以东及马兰沟、新四沟2条支流黑臭水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所有雨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均完好无损、运行良好。导致罗玉河水体感官上呈墨绿色,且有异味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近期天旱少雨,河道内径流量较小,流速缓慢。河流流动中空气中氧气会溶解于水致使水体富营养化,导致河道内水藻及浮萍植物迅速生长。因此河面远看呈墨绿色,近看水色清澈。走访过程中河道内无生活垃圾,无明显异味产生。大城街道办事处能够按照频次要求落实河长制责任,按期巡河并做好巡河记录。 |
属实 |
针对存在问题,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大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积极协商,由住建部门对罗玉河沿线排污口进行再疏通清理,对罗玉沟马兰沟交汇处以东及马兰沟、新四沟2条支流黑臭水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所有雨污水收集排放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畅通。大城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坚持社区级河长每周巡查一次,街道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查两次的工作制度,通过日常保洁和管护,确保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目前,区住建局对罗玉河沿线管网排口已完成全面清理疏通,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有序;大城街道办事处于当日再次巡河,对河道内零星生活垃圾全面完成清理整治。 |
是 |
无 |
| 18 |
282 |
秦州区东关街道“渔人杰”餐馆将污水排入东关办事处家属楼西单元下水道,导致污水溢出,臭味扰民 |
秦州区 |
污水 |
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东关街道“渔人杰”餐馆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该店有专门排污管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专用管道直接排入东关派出所化粪池,未将污水排入东关办事处家属楼西单元下水道。 |
不属实 |
秦州区将督促辖区内餐饮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
是 |
无 |
| 19 |
284 |
麦积区渭南镇吴村吴某理家门前有一条臭水沟,一年四季臭水存在,味道十分难闻,给吴村村委会反映多次都不作为 |
麦积区 |
污水 |
麦积区组织渭南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吴某理家门口水渠为该村村内主要排洪渠道之一,由于受该村地理条件影响,此处渠道略低于出口,吴村村两委多次组织人力对此处渠道进行清理,始终没有彻底解决。2020年4月麦积区农村黑臭水体摸底上报工作中,已将该段水渠上报。 |
属实 |
渭南镇于7月25日组织相关单位、镇村干部和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对该段水渠进行了彻底整治,疏浚了渠道,清除杂草,并对水渠进行了冲洗,目前已彻底整治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加强日常清理和管理,强化宣传,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沟渠卫生,不乱扔纸屑和垃圾。做好日常保洁维护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积极衔接治理黑臭水体相关项目,彻底解决该村污水问题。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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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
秦州区汪川镇石沟村经过近3年整治,养殖污染问题有了好转,大部分养殖户搬迁在村外。近期有的养殖户有返回原地养殖的迹象,建议加大对养殖户的管理,彻底治理养殖污染,防止死灰复燃 |
秦州区 |
畜禽养殖 |
秦州区汪川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通过走访询问周边群众、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汪川镇石沟村外迁的6户养殖户(王某柜、王某伟、柏某商、王某祥、柏某明、柏某维)均已在村外新建场所规范化养殖,其中王某祥旧养殖场已拆除,其余5户旧养殖场内部已失去养殖功能,更无养殖迹象,故不存在返回原地养殖的迹象。 |
不属实 |
汪川镇已要求石沟村养殖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养殖,同时制作养殖户环保宣传折页、养殖户环保倡议书发放至养殖户手中,并与养殖户签订责任书,公布环境保护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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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环卫部门每天凌晨5时到盛世桃园小区清运垃圾,作业地点离最近的住户不过20米,车辆、机械以及工人的操作过程产生噪声,影像居民休息 |
秦州区 |
噪音 |
秦州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和石马坪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核实,盛世桃园小区门口垃圾清运由天水京环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垃圾清运作业在盛世桃园小区物业所提供的固定地点,作业车辆必须进入小区内清运垃圾。由于小区内部道路狭窄,为不影响小区内早晨住户车辆正常出入,物业要求京环公司作业车辆必须于凌晨5点钟进入小区清运垃圾。加之该小区所用垃圾桶为铁质垃圾桶,清运时会产生噪音。 |
属实 |
一是对该小区的京环公司清运车辆用橡胶对挂桶周边进行包裹,督促清运车作业人员提高这作业质量,减少作业时不必要噪音;二是督促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对垃圾点周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对小区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目前,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对清运车辆用橡胶对挂桶周边进行了包裹,物业对垃圾桶周边进行了清理、清洗。减少垃圾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做到清运垃圾不扰民。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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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贾家寺附近的天水和谐建材商砼站,污染防治设施平时根本不使用,产生的黑色扬尘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厂区废水直排周边路面和商砼站后面的河道,污染严重 |
秦州区 |
大气废水 |
秦州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暖和湾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调查核实,天水市和谐建材有限公司2008年8月18日取得《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水和谐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环函发〔2008〕65号),2016年1月20日通过《天水市秦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天水和谐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天秦环发〔2016〕83号)验收。该公司因生产需要在场内南侧建设有一套废水循环利用池,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再次利用不外排。商砼搅拌设备安装有布袋除尘,作业时产生少量扬尘,生产用料未完全覆盖,导致厂区地面有积尘。厂区南侧有一间锅炉房,已于2019年停用,不产生燃煤烟尘,冬季生产时采用电加热。公司门口建有简易洗车平台一个,旁边建有沉淀池一座,冲洗车辆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但因冲洗平台建设不规范,导致部分洗车废水溢流至厂区,致使厂区环境脏乱差。厂区北侧围墙边有一条雨水排洪渠,收集处置厂区内积水,在排洪渠旁建设有简易沉淀池一座,厂区内雨水收集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入河道。 |
属实 |
秦州区联合调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该企业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对未完全覆盖的生产用料进行全覆盖,在厂区内设置移动式雾炮机,防止扬尘;二是对简易冲洗平台进行提升改造,按照环保要求建设规范化冲洗平台,2021年8月5日前改造完成;三是在冲洗平台周围建设导流槽,将洗车平台溢流的废水导入到收集池,防止洗车后的废水流入厂区地面;四是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五是加强厂区周边环境卫生的管护,做好洒水降尘,生活垃圾的定点定时清运,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整改,已对未完全覆盖的生产用料进行了全覆盖,其他整改要求正在按进度落实中。秦州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跟进,严格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
阶段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