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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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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10-31 15:36:35 来源:  作者: 编辑: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一项
 
  整改目标:按照《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市委办字〔2021〕52号要求,完成了《“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为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度,完成省上分年度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平方公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国家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因地制宜,靶向施策,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8类48个,涉及15个乡镇176个行政村,为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提供了科学引领。二是加大县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力度,先后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22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3km2。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48.94 km2,水土保持率达到87.71%,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三是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全县范围内涉河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河道管理和水域岸线保护责任体系,制定了河道巡查方案,在常态化做好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的基础上,抽调20余人巡回开展河道巡视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河流及水域岸线管控力度,有效杜绝了河湖违法行为的发生。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张家川县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 年 10月 31日至2022 年 11月 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张家川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817522
 
  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广场东路1号

 
 
  张家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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