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一项
整改目标:按照《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市委办字〔2021〕52号要求,完成了《“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为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度,完成省上分年度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平方公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国家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因地制宜,靶向施策,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8类48个,涉及15个乡镇176个行政村,为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提供了科学引领。二是加大县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力度,先后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22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3km2。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48.94 km2,水土保持率达到87.71%,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三是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全县范围内涉河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河道管理和水域岸线保护责任体系,制定了河道巡查方案,在常态化做好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的基础上,抽调20余人巡回开展河道巡视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河流及水域岸线管控力度,有效杜绝了河湖违法行为的发生。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张家川县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 年 10月 31日至2022 年 11月 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张家川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817522
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广场东路1号
张家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