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信息 >> 正文
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的新开放措施出台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3-16 14:42: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编辑: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石龙洪、刘欢、陆华东)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当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将为广大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创业、筑梦圆梦的机遇和选择。

朱凤莲介绍,《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有关部门分别于2007年、2011年、2015年出台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的3份文件,相比之下,此次出台新政策措施有两个特点:

——开放行业大幅增加,由零售业、餐饮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扩展到122项,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大,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3月16日开始,相关省、市(区域)除执行3份政策文件外,可在本地全面深化服贸创新试点地区内对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执行新的开放政策。

朱凤莲指出,出台《通知》是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政策的重要举措。这充分体现我们秉持的“两岸一家亲”理念不会变,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政策不会变,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的举措不会变。欢迎广大台湾同胞把握机遇,来大陆实现自身更大更好发展。

她在应询时表示,此次出台新的开放措施,是考虑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营商环境优良、商贸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台湾居民到这些地区申设个体工商户,可以分享政策叠加带来的更好就业、创业机遇,更有利于他们实现个人更好的发展。

朱凤莲说,为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国台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放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关于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扩大开放台湾居民来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

她介绍,目前3份政策文件仍在执行中。台湾农民可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设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可在大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设24个行业个体工商户。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底,登记注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359户,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9926户。

朱凤莲表示,新措施出台后,台湾居民在服贸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设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大幅扩展,其中不乏台湾具有发展优势、台胞经营意愿高的行业,如蔬菜、水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宠物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中的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陶艺、缝纫、绘画等)。

她还介绍说,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更为便利。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只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按相关登记注册程序办理即可。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