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该项扣除政策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