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 申铖)记者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三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