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郭宇靖)记者25日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近日正式印发,这份标准首次明确界定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明确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和服务标准。
据介绍,实施标准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文体服务“两保障”,包括9大领域、22个方面,共计89项服务。
据介绍,实施标准涵盖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此来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受教育、就医、养老、文化等权益。例如,在教育领域,通过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借读费、为生活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和助学补助,保障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利。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公开共享。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