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信息 >> 正文
重庆对5类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5-17 22:33: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编辑:
 


新华社重庆5月17日电(记者 黄兴)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政策,对5类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政策明确,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社部门将依托大数据比对确认企业名单。相关企业可从5月20日起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确认缓缴起止时间,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据悉,今年一季度重庆通过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24万余户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7.1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为餐饮、民航等5类行业3万余户企业纾困解难。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