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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群众反映有社会人员长期在当地设卡收取过桥费 河北省政府派员实地核查督促有关单位立即停止收费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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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7-20 11:15: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编辑:
 


馆陶县刘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一直有社会人员在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魏僧寨镇肖村通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杨烟店村的肖村桥上设卡,向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

国办督查室收到刘先生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

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安排省政府督查室派员赴邯郸市馆陶县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刘先生反映问题属实。刘先生反映的肖村桥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最北部,横跨卫运河,河东岸是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杨烟店村,河西岸是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魏僧寨镇肖村。肖村桥2001年7月由馆陶县政府批复同意建设,于2001年8月开工,2002年6月竣工通车。由于当时县级财力紧张,向7个社会股东筹措了152万元作为建设资金,并通过收费弥补股东投入、进行分红。原馆陶县物价局(现合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肖村桥收费期限为8年(2002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2002年6月至2022年3月10日,河北方、山东方的7个股东主要采取5天一轮班、交替收费的方式,在桥上收取来往车辆过桥费,期间共计收费870.65万元。2022年3月10日至督查时,因疫情防控、桥梁检测维护未收费。核查组认为,7个社会股东长期在肖村桥上设卡收费,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超期违规收费。初步核算2010年6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超期违规收费621.25万元,除去人员工资、维修费等成本支出125.7万元,超期收费净收益495.55万元。二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原馆陶县物价局在收费期间及收费到期后未就终止收费进行告知,魏僧寨镇政府在建桥后未对该桥的运行和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管局未履行职责开展有效监管。

经督促,馆陶县迅速拆除了收费设施,彻底停止收费行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超期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魏僧寨镇政府依法依规收回肖村桥,对该桥进行检测维护;馆陶县委、县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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