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信息 >> 正文
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8-03 09:01: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编辑: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8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大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甘当外部反华势力马前卒,处心积虑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其“台独”分裂言行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尊严,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国家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法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与外国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上述罪行的,依法从重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我们将采取刑事惩处措施,依法严惩不贷,依法终身追责。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要低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