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信息 >> 正文
北京推动历史建筑实施精细化保护管理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8-06 13:38: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编辑: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记者郭宇靖)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了《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8月5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明确界定各类保护行为边界,为保护责任人日常维护和修缮提供了指引,对历史建筑保护进行了精细化的政策设计。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将历史建筑纳入保护对象,构建了历史建筑的全流程保护体系,提出了保护利用的目标要求。北京市历史建筑现存数量多、分布广,亟需细化研究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保护修缮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流程、提出活化利用指引。为此,该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历史建筑保护政策体系,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具体来看,该办法界定了各类保护行为边界,依据保护利用过程中对历史建筑干预程度的不同,界定了“日常保养”“维护和修缮”等措施的行为边界和管控要求,以及“应急抢险”与拆除后“原址复建”的区别,避免修缮过程中因界线模糊而造成的“建设性破坏”。

同时,该办法明确了分类管控的底线,兼顾保护与民生改善。在保护价值载体的前提下,为适应现代生活需求,该办法提出“维护和修缮”行为的分级管控标准,明确在修缮过程中“哪些可以动、哪些不能动”,推进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