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通行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张家川县公安局决定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抓拍地点


三、启用时间
2023年12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四、处罚规定
被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