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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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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3-10-13 10:21:38 来源: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给未成年人营造绿色生活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此,我们倡议:

一、共同引导未成年人自觉不吸烟饮酒,勤俭节约,不乱花钱,不铺张浪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不在学校、幼儿园周边开设烟酒销售网点。

三、商场、超市、专营店、便利店、宾馆、饭店、酒吧等烟酒柜台,需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四、广大消费者从自身做起,不让孩子代买烟酒,不在学校、幼儿园和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吸烟饮酒,帮助和带动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依据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吸烟饮酒不仅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他们的性格塑造,甚至让他们做出一些错误的判断和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严重的可能还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少年强则中国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举报电话:0938-7816230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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