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规定,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甘政发〔2016〕59号),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张家川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为明确全县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实施分区防治战略,分类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特划定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面积28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1031.8平方公里。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预防保护区
张家川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位于张家川县东部,地处国家级宁南陇东丘陵沟壑保土蓄水区和陇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北邻庄浪县、华亭市,南邻清水县,东接陕西省陇县,涉及马鹿林场、关山林场、白石咀牧场、五星牧场,2个林场和2个牧场,重点防治区域面积28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国土面积的21.34%。
该区域目前水土流失较轻,林草覆盖率较高,但存在水土流失加剧的潜在危险。要坚持预防为主,制定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要实施封山禁牧、舍饲养畜、生态修复,大面积保护等措施,坚决限制开发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破坏,保护植被和生态。
二、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涉及牛头河、葫芦河、渭河三个水系。包括张家川镇、梁山镇、刘堡镇、 龙山镇、恭门镇、马关镇、胡川镇、张棉驿乡、大阳镇、连五乡、平安乡、闫家乡、马鹿镇、木河乡、川王镇15个乡镇255个行政村,总治理面积1031.8平方公里,全县总国土面积的78.66%。
该区域目前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当地和下游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政策、投入、科技,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当地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水平。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我县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