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十四批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文明办对全县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县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先进工作者进行抽查筛选,经逐级申报,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拟申报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等3个单位,张家川镇,龙山镇芦塬村等5个村以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涛同志为第二十四批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申报推荐刘堡镇中学等3所学校,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李存锡同志为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和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如对拟推荐申报对象有异议,可实名通过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
通信地址:张家川县文明办(县行政中心大楼13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886036
邮政编码:741500
电子信箱:zjcxwxcb0938@163.com
附件:拟申报推荐第二十四批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名单
张家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拟申报推荐第二十四批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市级文明校园名单
一、文明单位(3个)
1.县农业农村局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川县支行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文明乡镇(1个)
张家川镇
三、文明村(5个)
1.龙山镇芦塬村
2.大阳镇阳湾村
3.川王镇川王村
4.平安乡水泉村
5.刘堡镇丰银村
四、文明校园(3个)
1.刘堡镇中学
2.连五乡中学
3.龙山镇西街小学
五、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名)
王 涛 张家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1名)
李存锡 张家川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