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张棉驿水库一级水源地用水安全,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三款(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要求,依法保留龙张公路在X549线龙(山)-张(棉驿)路K16+740-K18+760m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2处。
现对保留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保留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甘肃省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人:肖春光
联系电话:0938-7886330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西城南路1号
邮箱:957146621@qq.com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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