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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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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1-08-16 15:34:54 来源:  作者: 编辑: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生活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当前我县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县,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我们倡议:
 
  一、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行人自觉行走人行道,不在车行道上行走;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与车辆抢行;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不在路口中间穿行,不跨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不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代步;服从交警和志愿者指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参与者、守护者和宣传者。
 
  二、行文明路,树立文明交通风尚。非机动车骑行人自觉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不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不逆向行驶;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不乱停乱放。
 
  三、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礼让斑马线,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不违反规定停车,不随意调头,不闯红灯,不飙车,不随意变道、加塞,不乱鸣笛,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车辆,不违法超车、会车,行驶中不拨打、接听电话,不车窗抛物,按规定使用灯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崇尚文明交通,依法规范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文明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范,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为创建平安和谐美丽幸福张家川贡献力量。
 
张家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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