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委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着力促进就业帮扶车间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收。根据《省人社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扶贫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持续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8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扶贫车间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天政办发〔2019〕40号)和《张家川县人社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工信局 市场监督局关于从我县各类经营主体中择优认定一批“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张人社发〔2021〕27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实地考察、县人社局组织召开会议审定等程序,拟确定以下3家经营主体为“就业帮扶车间”:
1.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浩辉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龙山镇马黑曼村一组,法人李小河,种植玉米200余亩、饲草苜蓿100亩,存栏羊100余只,种植灵芝、猴头菇、蘑菇3棚。目前吸纳就业人员11人,其中已脱贫劳动力5人。
2.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丝路情川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位于胡川镇王安村新农村,法人马向武,主要经营乡村旅游、特色餐饮及农副产品加工。目前吸纳就业人员13人,其中已脱贫劳动力6人。
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嘉晟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马关镇八杜村四组,法人王彩霞,种植花椒360亩,中药材200亩。目前吸纳就业人员10人,其中已脱贫劳动力6人。
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0938-8879320。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