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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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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1-06 11:15:10 来源:  作者: 编辑: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和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从2022年1月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超范围经营的出租车辆以及道路运输客运车辆甩客、拒客、不按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 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车找人”等揽客信息。对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三、自通告之日起,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营运车辆全面进行整治,一经查实,一律暂扣车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逃避检查的;对非法营运车辆载客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对营运车辆违规经营拒不配合改正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清醒认识到非法经营车辆的以下危害:一是非法营运车辆无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状况无人监管,车辆技术性能无法保障,驾驶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不能确保伤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二是非法营运车辆承担风险能力弱,出现事故后赔付能力有限,致使乘客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非法营运车辆存在随意揽客、胡乱议价、宰客、甩客、故意绕道等危害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且不能规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行溯源查询,存在极大的疫情传播风险。
  
  六、呼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黑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并乘坐正规营运车辆,对发现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请予积极举报和配合取证,共同维护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举报投诉电话: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0938-7886330
  
  张家川县公安局:0938-110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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