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和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从2022年1月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超范围经营的出租车辆以及道路运输客运车辆甩客、拒客、不按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 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车找人”等揽客信息。对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三、自通告之日起,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营运车辆全面进行整治,一经查实,一律暂扣车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逃避检查的;对非法营运车辆载客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对营运车辆违规经营拒不配合改正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清醒认识到非法经营车辆的以下危害:一是非法营运车辆无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状况无人监管,车辆技术性能无法保障,驾驶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不能确保伤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二是非法营运车辆承担风险能力弱,出现事故后赔付能力有限,致使乘客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非法营运车辆存在随意揽客、胡乱议价、宰客、甩客、故意绕道等危害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且不能规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行溯源查询,存在极大的疫情传播风险。
六、呼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黑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并乘坐正规营运车辆,对发现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请予积极举报和配合取证,共同维护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举报投诉电话: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0938-7886330
张家川县公安局:0938-110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