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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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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1-12-31 11:09:37 来源:  作者: 编辑:
 


  各参保单位及失业人员:
  
  根据人社部《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函》文件精神和省市人社部门工作要求,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申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实际发放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失业补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咨询电话:0938—8879316
  
  联系人:杨红梅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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