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阿阳大道车辆有序停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阿阳大道停车秩序,营造文明、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阿阳大道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阿阳大道全段(含人行道)禁停放任何车辆。违反此规定在道路停放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强制拖移;违反规定在人行道停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强制拖移。
二、严禁在设有禁停标志或施划有黄色禁停标线的主次干道、支路、进出小区路段以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违反此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予以罚款200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
三、严禁在道路及人行道内摆摊设点,从事进行修车、洗车、买卖二手车等占道经营活动,严禁沿街商户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违反此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为缓解阿阳大道沿线住宅小区居民车辆停放压力,住建部门已协调新月居、阳光水岸、盛世阿阳三个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本小区业主车辆即日起三个月内在本小区停车场免费停放,业主必须按照小区物业施划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小区道路上停放,遵守物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有序、规范、入位停车。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