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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撂荒地整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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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3-08 10:41:07 来源:  作者: 编辑:
 


全县广大农民朋友:
 
  长期以来,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此,特向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为有效遏制全县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强化耕地监督管理,对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当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即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对农户承包耕地连续2年弃耕撂荒的,由村级组织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耕地连续2年弃耕撂荒的,由村级组织无偿收回流转土地,返还农户或重新流转复耕。
 
  二、因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家中缺少劳动力或因疫情未返乡等各种原因无力耕种的,应主动、及时将耕地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给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耕种,或委托亲友代耕代种,必须确保自己的耕地不撂荒。
 
  三、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广大农户要深刻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相互告知。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要分类明确耕地用途,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在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发展特色产业,进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做到应种尽种。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号召,认真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不误农时开展农业生产,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作出新的贡献!
 
  祝全县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特此公告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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