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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民族团结趣话》有奖征文启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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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4-12 15:31:01 来源:  作者: 编辑:
 


张创建办发〔2022〕1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张家川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届《民族团结趣话》有奖征文启事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不断丰富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通过提炼好、宣传好张家川县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进的历程,生动反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张家川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全县各族群众真情交融、守望相助的感人事迹,弘扬各族群众团结友爱、平等互助、情同手足、唇齿相依的深厚感情和光荣传统,播散民族团结进步“金种子”,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再次面向全社会对《民族团结趣话》系列丛书举办有奖征文活动。详情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二、承办单位
 
  张家川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办公室
 
  三、征文主题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作品要求
 
  1.征稿截至时间为11月30日。各单位、各乡镇要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点主阵地作用,加强宣传,组织专人撰稿。全县各创建工作示范点均不少于3篇稿件,体裁不限(可配图片),每篇不少于1000字。
 
  2.文稿必须紧扣主题,围绕打造民族地区转型升级示范区目标,立足县域经济发展、生态功能区保护、民族团结进步“三件大事”,挖掘亲历、亲闻、亲见的民族团结真人真事,用“小故事”诠释“大道理”,全面展现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
 
  3.文稿杜绝抄袭、资料拼接,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统战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五、评选办法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佳作奖、优秀奖若干名。
 
  六、投稿方式
 
  稿件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也可以纸质方式寄送至张家川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行政大楼2楼)
 
  联 系 人:马灵芝
 
  联系电话: 0938-7886123
 
  电子邮箱:925550350@qq.com   邮政编码:741500
 
  七、相关事项
 
  1.欢迎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县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投稿时必须在文章标题后署名,文末附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姓名(勿用笔名)。
 
  2.稿件以宋体5号字为标准,统一格式,段落分明,标点明确。
 
  3.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民族团结趣话》系列丛书,经评选优秀稿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编辑出版图书。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张家川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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