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业主: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利,县委、县政府将化解不动产登记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强力推进,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71号)文件精神,现对符合化解政策的小区开展分阶段、分小区集中办理业主的不动产权登记。
集中办理的小区为:请原一中家属楼、原国土局家属楼、原税务局家属楼、县法院家属楼、县交通局、扶贫办家属楼、县交通局、党校家属楼、县水务局家属楼(水韵家园)、原防疫站家属楼各位住户,请各位住户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日)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填写);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3、家属楼集资协议、转让协议(合同)、经适房备案合同;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土地出让金缴纳票据;
6、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票据;
7、房屋契税完税证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等产权来源凭证的,依据原建设单位提供的家属楼花名册办理);
9、转移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填写);
10.涉及公证(认证)的提交公证(认证)材料;
注: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现场授权委托书或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集中办理期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简化程序,从快办理。
领证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动产登记费请用(微信支付)
收费标准:住宅楼80元。
咨询电话:不动产 0938-7815005 税 务0938-7882037
张家川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