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是一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事好事,省、市、县各级高度关切,集成政策,划定窗口期,全力帮助广大住户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各项业务办理进度,经县化解“登记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同税务窗口、住房事务中心窗口开展周末无休及延时服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延时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8:30-18:00 (中午不休息)
周六至周日服务时间:9:00-17:00 (中午不休息)
二、办理须知
请广大住户合理安排时间,抓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依据“先缴税后办证”的原则,请完税后办理不动产权证。
(一)税务窗口增量房申报土地出让金、契税所需资料:
1、住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单;
4、家属楼集资协议、转让协议(合同)、经适房备案合同;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至县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查询并打印,需查询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家庭房屋套次承诺书(税务窗口提供)。
注意:未成年人购房需要提供监护人相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
增量房适用减免政策后相应税率
“家庭住房”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家庭住房”套次为家庭成员名下(甘肃省范围内)登记住房数量之和。
(二)住房事务中心窗口所需资料:
1、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申请书(政府大厅房管局窗口窗口填写);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三)不动产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填写);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3、家属楼集资协议、转让协议(合同)、经适房备案合同;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土地出让金缴纳票据;
6、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票据;
7、房屋契税完税证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等产权来源凭证的,依据原建设单位提供的家属楼花名册办理);
9、转移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填写);
10.涉及公证(认证)的提交公证(认证)材料;
注: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现场授权委托书或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领证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动产登记费请用(微信支付)
收费标准:住宅楼80元。
咨询电话:不动产登记 0938-7815005
税 务 0938-7882037
住房事务中心 0938-7881139
张家川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