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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时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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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5-26 19:34:24 来源:  作者: 编辑:
 


尊敬的广大市民:
 
  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是一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事好事,省、市、县各级高度关切,集成政策,划定窗口期,全力帮助广大住户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各项业务办理进度,经县化解“登记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同税务窗口、住房事务中心窗口开展周末无休及延时服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延时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8:30-18:00 (中午不休息)
 
  周六至周日服务时间:9:00-17:00 (中午不休息)
 
  二、办理须知
 
  请广大住户合理安排时间,抓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依据“先缴税后办证”的原则,请完税后办理不动产权证。
 
  (一)税务窗口增量房申报土地出让金、契税所需资料:
 
  1、住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单;
 
  4、家属楼集资协议、转让协议(合同)、经适房备案合同;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至县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查询并打印,需查询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家庭房屋套次承诺书(税务窗口提供)。
 
  注意:未成年人购房需要提供监护人相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
 
增量房适用减免政策后相应税率
 
  “家庭住房”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家庭住房”套次为家庭成员名下(甘肃省范围内)登记住房数量之和。
 
  (二)住房事务中心窗口所需资料:
 
  1、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申请书(政府大厅房管局窗口窗口填写);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三)不动产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填写);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3、家属楼集资协议、转让协议(合同)、经适房备案合同;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土地出让金缴纳票据;
 
  6、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票据;
 
  7、房屋契税完税证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等产权来源凭证的,依据原建设单位提供的家属楼花名册办理);
 
  9、转移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填写);
 
  10.涉及公证(认证)的提交公证(认证)材料;
 
  注: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现场授权委托书或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领证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动产登记费请用(微信支付)
 
  收费标准:住宅楼80元。
 
  咨询电话:不动产登记   0938-7815005
 
  税 务        0938-7882037
 
  住房事务中心 0938-7881139

 
 
  张家川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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