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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理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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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6-02 17:26:06 来源:  作者: 编辑:
 


各位业主: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利。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71号)文件精神,现对符合化解政策的小区开展分阶段、分小区集中办理业主的不动产权登记。
 
  集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的小区有:招待所家属楼、县委政协家属楼、县政协人大家属楼、县法院家属楼(旧)、县一中家属楼(新)、二建公司家属楼、龙山镇中家属楼、县二中家属楼、生资公司家属楼、东关建材厂家属楼、五金厂家属楼(新、旧)、工商银行家属楼、白石嘴牧场家属楼、动物检疫站家属楼、民贸公司家属楼、公安局家属楼、公路段家属楼、广播局家属楼、康宏药业公司家属楼、农机公司家属楼、交警队家属楼、农牧局家属楼、水暖公司家属楼、武装部家属楼、烟草公司家属楼、粮食局家属楼、气象局家属楼。
 
  请各位业主自(2022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18日)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填写);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3、家属楼集资协议、转让协议(合同)、经适房备案合同;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土地出让金缴纳票据;
 
  6、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票据;
 
  7、房屋契税完税证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等产权来源凭证的,依据原建设单位提供的家属楼花名册办理);
 
  9、转移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填写);
 
  10.涉及公证(认证)的提交公证(认证)材料;
 
  注: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现场授权委托书或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集中办理期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简化程序,从快办理。
 
  收费标准:住宅楼80元。(微信支付)
 
  咨询电话:不动产0938-7815005 税 务0938-7882037


 
  张家川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
“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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