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驾驶人文明行车意识,优化辖区通行环境,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张家川县公安局决定在辖区路段启用电子交通技术设备。
一、电子交通技术设备点位
(一)机动车违章停车抓拍点位:
1、张家川镇滨河南路司法局门口对面东侧;
2、张家川镇阿阳大道中医院门口北侧;
3、张家川镇和畅家园小区路口东侧;
4、张家川镇解放东路南河东巷北口;
5、张家川镇解放西路西关桥向西180米处;
6、张家川镇中城北路县一中丁字路口西;
7、张家川镇兴旺路财政局门口;
8、张家川镇公园路与广场东路交汇处北侧;
9、张家川镇公园路与广场西路交汇处北侧;
10、张家川镇东街小学门口对面北侧;
11、张家川镇滨河南路县医院门口西侧;
12、张家川镇人民东路张川镇卫生院对面;
13、龙山镇兴龙南路;
14、张家川镇阿阳东路县第一幼儿园门口斜对面;
15、张家川镇阿阳西路集巷南口;
16、张家川镇景园路东侧;
17、张家川镇解放西路鸦沟南巷南口;
18、张家川镇中城北路裕合园小区门口;
19、张家川镇解放东路医药公司门口;
20、张家川镇和平东路新民巷北口;
21、张家川镇滨河南路县医院门口对面东侧;
22、张家川镇阿阳大道与广场西路交汇处;
23、张家川镇一中门口斜对面北侧;
24、张家川镇解放东路电力局门口斜对面北侧;
(二)双实线禁止掉头抓拍点位:
张家川镇阿阳大道广场西口南侧
(三)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1、“丁”、 “Y”字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1)县人社局“丁”字路;
(2)阿阳中学“Y”型路口;
(3)伊鼎源“丁”字路口;
(4)县一中“丁”字路口;
(5)滨河北路与马关路“丁”字路口;
2、十字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影视中心十字路口南侧;
3、卡口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1)张家川县镇龙山路口南向北侧;
(2)张家川县龙山镇川恒牛场东向西侧;
(四)交通信号灯启用点位:
1、阿阳中学Y型路口;
2、伊鼎源丁字路口;
3、县一中丁字路口;
4、滨河北路与马关路丁字路口;
5、恭门镇桥头十字路口。
(五)诱导屏启用点位:
1、胡川镇仓下村路口;
2、恭门镇闫家矿山岔路口;
3、张棉驿隧道入口;
4、上川入口。
(六)行人闯红灯抓拍点位:
1、影视中心南口西侧;
2、影视中心南口东侧;
二、电子交通技术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停车、闯红灯、违反信号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违法停车、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使用专用车道、人行横道及网状线内停车的、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行人闯红灯、双实线禁止掉头。
三、启用时间
2022年7月22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四、处罚规定
对电子交通技术设备的启用,被抓拍车辆的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注意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