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42 号)、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天水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天农发〔2022〕131 号)要求,结合我县近年冷库建设实际与运营现状,对有建设意愿和有足够建设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了前期摸底调研与严格审核工作,拟确定了2022年建设主体和补助标准。
建设主体:拟在龙山镇西沟村冷链物流园建设冷库4座4000吨,由张家川县农源东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德顺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烨茂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鸿源盛养殖家庭农场负责项目建设;在胡川镇仓下供销社建设冷库1座1000吨,由张家川县仓下供销社负责项目建设。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重点围绕苹果、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冷链设施建设。
补助标准: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双限”要求,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冷链设施建设资金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解决,不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范围。对我县2022年开工建设的5座5000吨机械冷库补助500万元(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补助资金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要求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投入使用。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日期: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电话或书面反映相关问题。自然人反映问题的需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法人反映问题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8-7816166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