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盘活固定资产,避免闲置浪费,结合住户需求,经县政府第29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和畅嘉园的611间地下室进行公开销售。
一、公开销售时间
销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直到销售完为止。
二、地下室基本情况
1.地下室信息:和畅嘉园一期地下室共计133间(其中21间配套公共用房),可出售112间;和畅嘉园二期地下室302间(其中26间配套公共用房),可出售276间;和畅三期地下室241间(其中18间配套公共用房),可出售223间,和畅嘉园地下室共计可出售611间,总建筑面积14423.08㎡。
2.地下室户型情况:地下室位于高层经适房的地下一层,每栋楼按构造独立分割,可出售地下室面积为10.83㎡—39.34㎡,每间大小不同。
三、申购对象范围
申请购买人原则上必须是经济适用住房的业主,一户限购一间地下室,并且只能选购住户所在楼栋地下室,不能跨楼栋购买。优先满足本楼栋住户,在该楼栋住户无意愿购买、地下室出现富余的情况下扩展至和畅嘉园全体住户。
四、价格确定
经评估每平方米价格视位置分别为:2032元/㎡、2079元/㎡、2125元/㎡,因考虑到近几年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出售价格适当下浮,统一确定为1800元/㎡,最终价格为测绘面积乘以每平方米价格。
五、出售和付款方式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通知预出售地下室所在楼栋的业主,凡有意向申请的通过现场查看地下室,选定之后进行登记(县影视中心综合楼三楼住房保障办公室)并向保障性住房房款缴纳专户一次性缴清款项,最后按缴款的先后顺序确定地下室的购买者。
六、产权性质
已出售的地下室使用权归属业主,按相关规定不办理产权登记。已出售的地下室只能用于杂物存放间或储藏室,禁止用于居住或商业活动。业主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改变地下室空间结构,不能对现有构造、公共管道以及设备造成影响。
七、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地下室购买人员资格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办公室通过查询经适房申报人员信息后确认;
2.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确认申请人购买资格后,对申请人申请到的地下室进行按程序办理,最终领取钥匙。
3.申请人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报的,可委托配偶或者近亲属代其申报,但需提供购房票据等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现场查看确定→信息登记(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缴款(申报人)→办理手续(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领取钥匙(物业办)→业主使用。
特此公告
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