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71号)精神,我局于2022年4月15日在政府网站将交通局及扶贫办家属楼现权利人信息进行了公示,但由于我局排查房屋面积和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数据不符,此予作废。现将重新排摸的不动产现权利人信息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现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无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把公示结果推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到地址: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8-7886330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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