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建功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我县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弘扬职业文明,创新服务思维,展现青年风采,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起开展2023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青年集体包括: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股室、办事窗口、教学组等;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公交车(长途车)班次等;县内在建重点项目工程中的青年集体等;规模较小且内设机构难以拆分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二、参评条件
1、以青年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一线工作集体(窗口、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规模较小且内设机构难以拆分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由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号长。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职业文明、涵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具有较高的行业和社会认可度。
4、创建工作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工作载体有效,集体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团干部、青年骨干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7、集体应遵纪守法,近三年未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
三、活动步骤
1、申报:申报集体填写《张家川县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
2、初评:团县委将对申报青年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和团的建设等情况,采用差额推优方式开展初评。
3、公示:县级青年文明号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活动管理部门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公示和自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监督。
4、创建:通过初审和公示的申报集体,统一参加青年文明号培训,做好日常青年活动资料留存,建立争创工作台账。
5、考核:组织集中评审、现场考察等,择优一批优秀青年集体,最终表彰授牌。
四、申报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张家川县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表》。
申报材料:1、《张家川县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2、另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各一式两份,在征得单位党组织或所属行业党组织意见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于团县委。
联系人:马玉梅
电 话:0938-7886130
地 址:共青团张家川县委办公室(政府大楼641室)
注 意:申报时间从即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5日,逾期未申报及上交申报材料的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