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有关申领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2022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我县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和返乡入乡农民工。
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失业金在领人员、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和国家限制行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KTV、棋牌室、罐罐茶、音乐茶座、台球、游艺等,广告业、桑拿、按摩、美容美发、网吧、氧吧、酒吧等)不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户籍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由各乡镇对申请资料开展初步审核,重点核查资料完整性、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初审通过后,由申请人将申报资料报县送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对相关材料完成书面审核后,组织专人对创业人员的营业执照信息、实际经营场所、日常营业情况及带动就业情况逐人开展实地核查。经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者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三、申报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待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待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5.《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待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
6.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返乡入乡农民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待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返乡创业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务工期间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各类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①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社保卡有账号的一面)。②申报人员须提供经营地址实时定位彩色打印照片(经营店铺门头和室内照片各一张)。③经营1年以上的经营流水、进出货单等佐证材料,以企业申报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和工资发放册,必须为原始数据的复印件,不得伪造,提供虚假材料。
四、申报期限
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注:受理时以本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的齐备材料为准,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政策咨询电话:0938-8879308
附件1:张家川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张家川县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3: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附件4:张家川县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