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全县已全面落实了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和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替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各项职责。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根据防汛减灾工作需要,及时作出部署。要加强防洪工程调度,组织做好应急处置,确保措施到位、工作有效,最大程度减轻旱洪灾害损失。
监督电话:0938-7886196
附件:
1、张家川县2026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张家川县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名单
3、张家川县2026年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名单
4、张家川县2026年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5、张家川县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名单
张家川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