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确保我县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安全、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高炮防雹和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炮点:张家川镇、恭门镇、刘堡镇、平安乡、连五乡、梁山镇、马关镇、大阳镇、木河乡、闫家乡、马鹿镇。
三、作业设备:“37”高炮、WR-98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
1.作业采用的工具为“37”高炮、WR-98火箭,高炮(火箭)作业在规定的射角范围内射击,作业时炮位(火箭位)周围50米不得围观,以免弹壳飞溅伤人。
2.“37”高炮、WR-98火箭防雹增雨是对空射击作业,涉及军事和航空安全,任何单位无论任何情况未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严禁实施人影作业。
3.“37”高炮发射的炮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成碎片降落。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打开降落伞缓慢落到地面,作业射程为作业点周边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丸和未完全爆炸弹丸碎片,其残骸对环境没有污染。
4.若发现未爆炸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弹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的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我县地形复杂,在高炮无法实施作业的区域,有可能出现局地冰雹灾害,敬请广大群众理解。
6.若因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和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电话:0938—7881208
特此公告
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