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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内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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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5-04-08 10:54:29 来源:张家川县人社局  作者: 编辑:人社局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内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积极推动我县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现就支持全县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培训范围

在张川县内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吸纳带动一定劳动力稳定就业且经营规范,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可结合各自生产和技术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开展岗前、岗位技能提升、转岗等培训活动。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在岗职工。

三、培训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并有培训意愿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向人社部门提交培训申请报告及申请资料,人社部门审核批复后可开班培训。

2.审核。人社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开班时间、课时、课程设置、人员花名册、学员身份等。

3.培训。企业成立教培中心,负责制定培训方案,选聘具有相应(工种)资质的教师或由企业依托所属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教学。培训过程中理论教学课时占比不超过30%,实操教学课时占比要高于70%。企业要加强学员的管理,同时规范培训台账,将培训过程中形成的台账文档整理存档备查。

4.结业。企业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资料,并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未按规定建立培训台账和相关凭证手续资料的企业,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四、补贴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部分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29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组织开展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80%执行。

五、监督和管理

人社部门负责培训质量监管工作,培训前严格审核企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和教师资质等情况并备案。培训期间通过影像资料采集、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参训人员满意度问卷调查。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4月8日至6月30日

申报地点:张家川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马红梅

联系电话:0938-8879308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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