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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张家川地名故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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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5-04-02 16:21:07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编辑:民政局
 

为深入挖掘张家川县地名的文化内涵,激发广大市民对家乡文化的热爱与自豪感,张家川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张家川地名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作品所涉地名仅限于张家川县行政区域内的地名。

1.县内行政区划地名:主要包括县、乡(镇)、村(居)委会、自然村等名称来历、含义所关联的地名故事。

2.山、山峰、洞穴、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来历、含义所关联的地名故事。

3.县内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主要包括街、路、巷、住宅小区、建筑物、亭台楼宇、阁榭桥梁、寺庙殿塔、古镇、古村落、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等的人文故事和历史传说。

4.有助于传承地名文化的历史、人物故事。

5.地名有关的古诗、词、楹联以及文献记载等进行解读和讲述,充分反映出地名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

地名故事和历史传说以讲述地名来历、含义、变迁以及在这些地名上发生的典故、历史传说、人文故事为主,展现地名背后的故事以及地名所蕴含的深厚历史底蕴和深远人文情怀。同时,可宣传、展示当地自然风光、民俗文化、特色饮食、特产、康养旅居资源等。

二、征集形式

作品可以采用文字、图片、视频三种形式,以文字故事为主,积极鼓励以短视频的形式展现。

1.文字作品(字数500-3000字),体裁不限,每个地名故事需提供3张以上的相关照片或图片。

2.图片作品(文件格式jpg,大小不低于800万像素),摄影、书法、绘画等图片作品配以200字左右文字说明,描述作品内容及内涵故事。

3.视频作品(文件格式mov或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内容应包含地名或者人与地名之间的故事,也可通过歌曲、方言等艺术形式展现地名故事,抒发内心感悟。

三、征集要求

1.地方性。充分反映张家川县地方要素,体现张家川县特有的文化、历史、地理、社会和其他现实情况,反映区域文化、风俗人情,深刻体现张家川县地名的历史文化底蕴。

2.准确性。如实反映张家川地名历史和现实状况,使故事对地名研究、史志研究、地方文化、民俗、旅游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涉及历史沿革信息的,要追根溯源,理清地名的来龙去脉以及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变化情况;涉及历史人物(事件)的,要考证严密,有据可查,真实客观;属于民间传说或者相关地名文化属性信息存疑待考、诸说并存的,应当注明来源和出处。

3.可读性。文稿以记叙为主,可以为历史典故、民间传说、人文故事等,主旨要鲜明,思想要健康,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髓,并兼具有文学性、故事性和趣味性。

4.原创性。来稿以原创为主,口述整理的请注明口述者和整理者,改编作品请注明故事出处,做到有据可查,不得捏造和抄袭,文责自负。

5.图文性。每篇地名故事字数500-3000字以内为宜,投稿篇幅数量不限,每个故事配图片3张。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五、征集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155216948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作品题目+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7881140。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整理者须在来稿中标明整理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可随附整理者简介等。

2.作品为原创的,应注明编者姓名;地名文献类的,须注明文献来源出处;故事类的应是当地广为流传的,并注明讲述人和采录人。

3.符合征集要求的“张家川地名故事”将择优在市县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发布,征集作品一经采用,来稿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4.凡涉及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整理者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本次征集单位无关。

5.凡投稿者视同承认本活动中的规定,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敬请广大群众,特别是对地名文化有所研究的专家学者、教师、老同志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理、撰写地名故事,踊跃投稿。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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