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张家川县人民法院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等法律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程序,拟确定郑金明等40名同志由张家川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张家川县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 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或县公安局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请署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938-7570699
张家川县公安局办公室 0938-4971545
张家川县司法局基层股 0938-7886193
附件:张家川县第二批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名单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司法局
2024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