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针对辖区道路通行实际状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张家川县公安局拟在辖区新增16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
二、抓拍地点
| 序号 | 抓拍地点 |
| 1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秦水路与团结路十字路口 |
| 2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团结路与同心路丁字路口 |
| 3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团结路与滨河西路十字路口 |
| 4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宏晟路路段 |
| 5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公园路西路段 |
| 6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恒顺路路段 |
三、启用时间
2024年8月27日零时正式启用。
四、处罚规定
被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