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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民族团结趣话》有奖征文启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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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4-05-27 16:06:02 来源:  作者: 编辑: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

关于开展第六届《民族团结趣话》有奖征文启事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县委统发〔2024〕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通过提炼好、宣传好张家川县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进的历程,生动反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张家川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全县各族群众真情交融、守望相助的感人事迹,弘扬各族群众团结友爱、平等互助、情同手足、唇齿相依的深厚感情和光荣传统,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举办《民族团结趣话》有奖征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

三、征文主题

和美陇原,同心筑梦。

四、作品要求

1.征稿截至时间为10月31日。各单位、各乡镇要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点主阵地作用,加强宣传,组织专人撰稿。全县各创建工作示范点均不少于3篇稿件,体裁不限(可配图片),每篇不少于1000字。

2.文稿必须紧扣主题,挖掘亲历、亲闻、亲见的民族团结真人真事,用“小故事”诠释“大道理”,全面展现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3.文稿杜绝抄袭、资料拼接,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统战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五、评选办法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佳作奖、优秀奖若干名。

六、投稿方式

稿件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也可以纸质方式寄送至张家川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行政大楼215室)

联 系 人:马灵芝

联系电话: 0938—8871658

电子邮箱:925550350@qq.com

邮政编码:741500

七、相关事项

1.欢迎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县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投稿时必须在文章标题后署名,文末附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姓名(勿用笔名)。

2.稿件以宋体5号字为标准,统一格式,段落分明,标点明确。

3.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民族团结趣话》系列丛书,经评选优秀稿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编辑出版图书。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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