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有关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前,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靠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对标对表中央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站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对本乡镇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
二、严格制度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抓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切实做到正风肃纪,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特别是用公款购买、收受赠送、违规侵占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雕漆、丝毯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年货节礼;严禁年底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搞奢靡享乐;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占用和使用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和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活动,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四察四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重点,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坚决纠治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协同联动,精准执纪问责
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监督基本职责,将全面加强同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协同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各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析研判,逐一核实,深挖细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导致单位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和纠正工作方式欠妥、层层加码、搞“一刀切”等现象。
四、创新监督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立足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创新工作方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和检视问题整改,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采取拉网式、点穴式、跟进式、联动式督查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抽查核查,公开公示。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优势,利用微信、微博、QQ等网络平台作用,集中时段开展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营造勤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对重要紧急情况要提前制定预案、及时请示报告,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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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