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张家川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及县自然资源局野保人员成功放生一只“三有”野生动物——赤麂。
5月3日下午,县森林公安分局值班民警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指令:龙山镇榆树村一村民电话报警,称自家院内跑进一只野生动物,请求公安机关处置。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森林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龙山镇榆村处置警情。经查,在4月3O日中午,该村刘姓村民院内跑进来一只外形像鹿的野生动物,面部有血迹,疑似受伤。为避免该野生动物再次受到伤害,刘姓村民便在自己家中对该野生动物精心照料,于5月3日,该动物体能有所好转,刘姓村民便向11O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处置。处警民警初步认定该野生动物为“三有”保护动物麂子,经与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野生动物保护人员进一步确认为“三有”保护动物赤麂,该野生动物经过村民精心护理,身体复原良好,符合放生条件。
5月4日上午,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关山林区将该只麂子成功放生,让野生动物回归安全的栖息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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