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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1】张家川县医保局: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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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2-01-05 08:50:28 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窦苗苗 编辑:
 


  2021年,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强化经办服务、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基金监管,统筹推进医保各项工作,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凝心聚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局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通过评先选优,表彰奖励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和信心。年内共召开支委会12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讲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紧紧围绕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总体部署及工作要求,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全县城市文明创建活动。年内先后3次组织全体干部参观红色基地,进行实地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牢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参保和资助全覆盖。全县已脱贫人口参保实行动态清零,确保参保、资助、报销三个100%。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参加本地居民医保130261人、本地职工医保179人、异地居民医保1737人、异地职工医保1581人,参保率100%。共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131998人,资助总金额1654.81万元,参保资助率100%。
 
  精准实施三重保障,稳步提升医疗保障能力。落实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调整为2500元、分段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通过落实三重保障梯次减负政策,脱贫人口就医负担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1.85 %,有效解决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强化慢病服务措施,努力做到应报尽报。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户开通门诊慢病认定“绿色通道”,随时申报、随时认定,认定当日即可享受待遇。农村低收入人口门诊慢病政策范围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78.5 %,门诊“两病”政策范围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60%。
 
  健全完善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快速发现、及时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动态清零的防贫监测帮扶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防范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通过农户申请、基层干部定期走访和医保经办机构数据筛选,快速发现因患重大疾病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和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将符合标准的按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对确定为监测对象的,紧密结合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动态监测,动态清零,直到返贫致贫风险消除。 制定印发《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保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五抓五靠五确保”专项行动。对全县已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认真回头看,确保参保、资助、救助等医保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持续加压,强化基金监管。制定下发《张家川县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张家川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通过中央审计署审计、第三方飞行检查、省市联合检查组检查、市县“四项资金专项整治”、日常专项行动稽核等手段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51.09万元,处罚资金112.94万元,对涉嫌违规的部分医疗机构多次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对2家民营医疗机构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4家民营医疗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对全县68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为期10天的考核检查。对考核合格的签署医保服务协议,基本合格的13家定点医药机构约谈了负责人,并限期整改一个月。聘请法律顾问、社会监督员、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在全县两定机构和服务单位及群众中全面建立“公开承诺”制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确保了我县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强化医药机构管理,有序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落地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督促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落实带量采购结余留用政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异常情况监测预警和应对,保障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共同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环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严格落实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诊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严格执行新版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目录和价格标准。有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县第一人民医院作为试点,推行“总额预算控制下的以DRG付费为主,以按病种、按项目、按床日付费方式为辅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开始试运行阶段。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跨省和省内异地(天水市以外)就医直接结算,确保让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截至9月底,共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3465例,结算金额2771万元。
 
  履职尽责,做好医保基础工作。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6289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325人,基本医保整体参保率99.6%。城乡居民筹集基金27081.99万元,城镇职工筹集基金6503.7万元。截至11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12022.12万元,其中住院报销26281人次,报销支出10112.05万元;普通门诊报销150564人次,报销金额1048.32  万元;门诊慢特病报销16139人次,报销金额861.75万元;医疗救助支出3978.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1654.81万元,发放住院医疗救助2323.69万元。职工基本医保前半年报销支出2177.09万元,其中住院报销645人次,报销479.37万元;门诊慢特病报销691人次,报销金额175.28万元;划拨个人账户1318.34万元。生育保险参保11915 人,生育住院报销74人106.71万元,发放生育津贴 40人97.39 万元。
 
  扎实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结合医保工作特点,积极同财政、人社部门联系,指导社区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经初步摸底,我县拟接收国企退休人员134人,我们将按照市县安排,认真做好工作落实,确保这批人员老有所医,医有所保。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优化经办服务,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便捷化,不断提升业务经办信息化水平。通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完成了医院His系统接口改造、读卡器升级和“三目”贯标验收等基础工作,各定点零售药店完成了“进销存”系统接口联调测试和读卡器升级等工作,按期完成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县顺利上线运行,新平台建成将为医保业务办理、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决策分析提供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支撑,大幅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进广大参保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积极推进“掌上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推行医保报销集成套餐服务,以保障群众办好医保报销为主线,实施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切实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发挥乡镇(社区)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业务下放乡镇(社区)一级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强化担当,立足本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积极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和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向县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拨付新冠肺炎救治预付金496.2万元(含暂缓结算去年救治资金296.2万元),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及时调整核酸检测价格,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拨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截至11月底累计拨付40万人次,拨付金额296.68万元。扎实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在落实落细自身职责的基础上,主动配合社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和谐家园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志愿者坚持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守,开展防疫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将党建融入到疫情防控的各个方面,有效形成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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