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按照依申请医疗救助规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李某某被确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核算应支付医疗救助资金20266.2元,李某某成为张家川县首例成功享受依申请医疗救助的参保患者。
李某某,男,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峡口村村民,因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今年先后在西安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172785.18元,其中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69981.23元,基本医保报销8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54204.3元,加上本次以依申请救助方式申请到的医疗救助金20266.2元,个人最终自付18314.68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88%。
今年8月份《天水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下发以来,张家川县精心组织,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优化救助申请审核程序,医保、民政、财政等三部门分工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组织县乡医保、民政干部有针对性在排摸对象中选取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入户进行了现场认定。通过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及时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依申请救助是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务实举措。下一步,张家川县将持续加强部门协同,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患者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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