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根据《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兰银发〔2017〕126号)《张家川县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2〕11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张家川县人社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张家川县2022年下半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人社发〔2022〕388号)文件精神,县担保公司积极展开后半年创业担保贷款报名审核工作。
一、主要内容
借款人在2019年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因连续3年疫情影响,致使贷款作用发挥不明显,借款人在今年年内贷款到期后能按时还清贷款,且还款后仍有资金需求,通过采取合理的展期、先还再贷等措施,将疫情对借款人的影响降至最低,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还款风险(先还款再贷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要对借款人的创业项目、个人资信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由借款人拿报名表在所在村/居委会、乡镇盖章,并按要求准备报名资料,拿报名资料前往担保公司业务大厅进行报名初审。
二、贷款需要提交资料
1.原创业担保贷款还款凭证;
2.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粘贴申请人照片1寸蓝色底子,各村农金室、乡镇或社区加注意见并盖章,此表一式三份);
3.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人所在村或社区证明(证明中要写清借款人的身份类别、贷款用途、创业项目、创业地址);
5.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与借款人必须为同一人)。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信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