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林带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城区大型超市、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农产品种植养殖及检疫检测等关键内容。
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开展校园周边、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检查组要求,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补齐监管短板,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装备,提升监管效能。要强化协同治理,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要深化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